根据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12月1日起,经营者不得使用“生鲜灯”改变生鲜产品观感颜色,产生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为进一步宣传新规定,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谭店市场监管所开展“生鲜灯”全覆盖排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摒弃各类“生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同时对广大经营者开展实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宣传解读,帮助经营者更好的了解相关法规,对发现使用“生鲜灯”的行为,要求经营者及时整改,按时落实新规要求。

下一步,该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严管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通讯员: 陈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