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19期“内检面对面”在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图书室举办,内黄县政府金融办银行保险科科长凡利爽、内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张宏超、内黄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朱执博和中国农业银行内黄支行客户经理范伟岩受邀参加,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会霞,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李军甫及部分一线检察干警共同参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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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交流围绕“涉信息网络类犯罪案件实务探讨”这一主题展开。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李军甫介绍到,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飞速发展,信息网络犯罪也迅速蔓延,而其中“帮信”案件更是层出不穷。相比其他案件,“帮信”案件具有犯罪主体年轻化、学生化等特点,涉案人员中含大量青年和大学生群体,一旦涉案进入信用惩戒名单,则面临5年内无法进行线上支付等惩罚性金融监管,对其社会生活带来不便。

结合检察办案实践,针对以上现状,李军甫检察官提出了四个研讨重点:一是单纯卖卡行为并作相对不起诉之后,对其金融监管惩戒措施是否应该有所完善;二是涉案银行卡冻结资金的处置和返还问题;三是电诈类案件中,是否可将违法犯罪所得纳入退赔被害人损失的范围;四是如何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的力度。

刑警大队中队长张宏超和反诈中心朱执博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具体案件,就当前信息网络犯罪及关联犯罪案件的侦办,重点围绕人行信用惩戒名单的界定条件,银行卡冻结的级别划分以及退出违法所得资金的处置方法等,与检察官及在场人员进行了探讨交流,进一步厘清了办案思路和相关界定。

政府金融办银行保险科科长凡利爽介绍了金融办统筹协调、政策落实和风险防范等主要职能,中国农业银行内黄支行客户经理范伟岩详细分析了信用惩戒名单的界定条件,与在场检察干警就信用惩戒现况进行交流。探讨后,双方均对检察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表示赞许,对于检察官提出的“帮信”案件不起诉处理后完善金融监管惩戒措施的意见建议,双方均表示会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馈并跟踪结果。

本次“内检面对面”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政检公银四方对涉信息网络类犯罪案件的全面认知,梳理总结了检察办案实践中的若干实务问题。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加大涉信息网络类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多方合力、合力聚势,最大程度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为平安内黄建设提供坚强的检察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