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事故案例︱车轮朝天人无事 幸亏系了安全带

网易河南5月4日报道(周惠杰 通讯员 王秀根)5月3日下午17时06分许,漯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接到过路司机报警,称在宁洛高速南京方向离舞阳出口5公里处有辆白色小车翻车事故,四轮朝天,路过的车辆纷纷避让,情形十分危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后,只见一辆白色车小车四面朝天横躺在应急车道,车头前面还站着一男子,车头受损严重基本报废了,车身也多处受损。行驶车辆纷纷避让,险象环生,万一后方车辆避让不及那就无法想象后果多严重?

民警迅速做好预警,跑步过去带该男子到硬路肩护栏外。民警在确认男子无大碍后便询问他发生事故的原因,开始时,他支支吾吾,不愿多说话,说自己也不清楚怎么就翻车了。民警听后便向他说查看行车记录仪就知道了,这时他听后便道出了原因。

经查,他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因一时分神造成注意力不集中向超车道偏离,在没减速的情况下本该向右修正方向却又向左猛打了方向盘,遂导致该车车头先撞了中央护栏后车辆失控导致翻车于应急车道。

幸运的是后面经过的车辆都及时刹车避让没有撞上去,未发生更严重的二次事故,只有该车受损,车内就驾驶员一个人由于系好了安全带所以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发生事故后他自行从车里爬出在车道上等待救援。

民警严肃地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后方被堵的车辆驾驶员帮忙,一起将车子翻过来让拖车拖走,恢复交通。

事后,民警调取了该车行车记录仪也印证了他的讲述。

漯河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切记不要慌乱,如果车辆还能行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将车辆移至收费站或者服务区等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处理。

如果车辆不能移动,应当先将车辆熄火,打开双跳灯,确保安全情况下在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牌,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或者硬路肩上,并马上报警,切忌人员的车道上走动、停留或者理论。高速公路上,每多待一秒就多一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