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巩义法院,感谢承办团队,帮我要回了这笔欠款,解了燃眉之急……”。5月20日上午,申请人李某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高效执行”的锦旗送到了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曹元佳手中,向其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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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焦作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李某为其提供柴油,按月付款。后经双方结算,被执行人尚有30余万货款未支付。多次催要无果后,申请人诉至巩义法院,但该公司仍不支付货款。

2023年1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曹元佳团队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公户无财产,在与李某沟通后,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遂前往荥阳市某工地现场查封车辆,过程中被执行人公司员工极不配合,在执行干警近一天努力下,才将两辆重型自卸货车扣押至指定停车场,另被执行人公司两名员工提供执行担保。

本想通过拍卖偿还欠款,但碍于车辆尚有大额贷款等因素,拍卖极有可能是无益拍卖。曹元佳将情况与李某释明后,双方选择寻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一方式解决难题。4月7日,李某联系承办团队表示找到了公司法人,承办人迅速组织干警前往原阳县某超市将其拘传至执行局,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履行部分款项并与申请人达成短期和解。

4月22日,眼看到了约定履行期,李某却没有收到剩余款项。气愤之余,李某再次与曹元佳取得联系,执行干警又一次赶往原阳县拘传了该公司法人及担保人。当天凌晨1点,被执行人在面临担保人将受到拘留措施的情况下,筹集钱款履行部分义务。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重新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辗转三地,历时5月。虽然案件暂未执结,但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奔波下,案件逐渐向较好态势转变。5月20日,申请人李某向执行干警送来锦旗,并表示:“如果不是执行干警辛苦奔波,自己不知何时才能拿回欠款,因为有了执行,才有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