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是曹法官吗?我发现了你们悬赏的姜某,他现在在……”接案外人电话,巩义市人民法院曹元佳团队在市区找了被执行人姜某,申请人张某现场支付了悬赏金。5月28日,姜某凑齐执行款5200元偿还给了申请人张某,该案成功执结。
2024年2月,张某与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至巩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姜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5000元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姜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曹元佳团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但被执行人姜某未按时报告财产。后执行干警依法、及时对被执行人姜某名下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张某两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均无果。为了扩大搜索范围,充分发掘群众的力量,在执行干警的建议下,张某申请以悬赏公告的形式寻找被执行人姜某。
5月27日,一案外人与曹元佳联系,称在市区某处看到了姜某。28日上午7点20分,依据案外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将被执行人姜某拘传至执行局。经过反复沟通,被执行人姜某凑齐款项偿还给了申请人张某,申请人张某也依据悬赏公告当场支付给了提供线索的案外人悬赏金,该案至此得以执结。
小案件,大民生。再小的案件,背后都关联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安宁。巩义法院不断完善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手段、强化执行举措,积极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努力让每一起小案件都能得到有效执行,让公平正义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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