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法官,我明天把冻结的基金卖了就够了,能还完,剩这一点钱,不值得再去拘留所了。”被执行人石某面对执行员的劝解一再坚持要分期履行,而申请人认为石某完全有能力履行根本不同意,当执行员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时,申请人石某却立刻表示没问题,第二天,被执行人石某就偿还了全部金额,至此,一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顺利执行完毕。
2022年3月,石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但借款到期后,石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于2023年11月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法官判决石某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
2024年4月22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林永生团队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石某的财产情况展开查询,并多次联系当事人,在得知石某有偿还意向后,安排石某与银行工作人员协商,未果。
6月24日上午九点,执行团队组织石某与银行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协商,石某表示自己现在确实是有点困难,一时之间拿不出这么多,想当庭履行一部分,剩余金额分期履行,银行认为本息共计三万余元,在石某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坚持要求石某一次性还清,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见此情景,林永生团队刚柔并济,双管齐下,一边对石某释法明理,督促石某尽快还钱,一边告知石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等……”,一看要强制执行,石某却表示要积极履行了。
下一步,巩义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努力做实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打通维护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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