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法官,很感谢你们的灵活执行,这个方法双方都能接受,也不影响公司后续开展工作。”6月24日,“10万保证金”的提出,完美解决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矛盾,案件顺利执结,两方双双为执行法官点赞。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某耐火材料厂因需改造厂房,将施工工程交给某建筑工程公司,后续因施工质量产生分歧,双方争执不下,引起诉讼。经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该建筑公司因未按约定进行施工,对耐火材料厂造成损失,应退还部分工程款,且需开具相应发票。判决后,该建筑工程公司未如期开具发票,耐火材料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崔东鹏团队接到该案后,与建筑工程公司多次联系,催促其履行义务,但该公司仅口头承诺,没有实际开具发票。执行陷入僵局之际,24日上午,被执行人突然主动联系承办干警,表示已经开具发票,希望抓紧结案。经过了解,原来是未结案件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随后,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申请人表示结案手续7月初才能办理,因时间限制,所开发票7月才能进行税务认证,如果马上结案,存在发票被撤销的风险。

因双方各有考虑,执行干警充当起沟通桥梁。为了加快办理,执行干警也积极与耐火材料厂沟通,了解诉求,建筑公司提出“10万保证金”担保后,双方同意办理结案,该案顺利执结,建筑工程公司也如期开展后续工作,实现了双赢。

该案的办结也提醒被执行人,不要存心拖延,尽快履行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下一步,巩义法院也将继续秉承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的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