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汝南县司法局古塔司法所积极进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社区平安建设,促进和谐稳定。

近日,汝南县司法局古塔司法所接到一起调解申请,果园社区内李某和张某房屋相邻,李某与张某房屋之间有一条近5米过道,被李某建铁门进行围栏。李某认为过道因在自家门前有进行围挡的自由,张某认为过道属于公共资源,同时李某建铁门行为侵害了张某的权益。张某要求去除铁门,过道共用,李某不同意,从而引发纠纷。

案件受理后,汝南县司法局古塔司法所所长李静迅速组织人民调解员到达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以及工作人员的不断沟通与交流,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张某支付过道打地平费用,铁门钥匙交给张某一把,铁门共用,一场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社区纠纷无小事,积极调解促和谐。下一步,汝南县司法局古塔司法所将始终坚持融情于法、情理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三源”共治“三调”对接工作,用责任和耐心积极履责,为群众创造幸福和谐的社区环境。

(周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