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福清陈先生新盖别墅的外墙贴上了精美的瓷砖,可是还没过完一年,外墙瓷砖就出现小面积爆裂,经福清工商调解,陈先生获赔1万元,商家还要对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修缮。

去年3月,陈先生在福清高山凤岗建材商行花2.1万元买了31200片瓷砖用于外墙装饰,5月施工完毕。今年1月初,陈先生发现瓷砖表面陆续出现小面积爆裂,他怀疑这批瓷砖有质量问题。陈先生找商家索赔,商家以各种借口推诿。在多次索赔无果的情况下,陈先生拨打12315投诉。

接诉后,高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该建材商行负责人,并多次到陈先生家里实地查看。该商行提供了同批次瓷砖检验报告和厂家营业执照,试图证明这批瓷砖没有质量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是消费者施工不当造成的。消费者则认为商家以次充好,要求商家更换出现爆裂的瓷砖。

工商人员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不符合商品说明表明的质量状况情形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经多次调解,昨日,商家同意赔偿陈先生1万元,并对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修缮。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安镇 通讯员 叶林 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