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子、买家具,本来是很开心的事,可最近,新疆乌苏市民陈先生新买的橱柜尺寸却“缩了水”,还一直得不到解决,让他很窝火。

原来,去年12月12日,陈先生在乌苏市某知名品牌橱柜店,以6300元的价格订购了一套厨房整体橱柜及冷藏室的两个吊柜,由该名牌店内的业务员上门丈量了橱柜所需尺寸,并约定了交货日期。

2014年1月7日,商家上门前来安装整体橱柜,但王先生却被告知冷藏室的两个吊柜没有到货,他还发现橱柜大小也不合适,并且整体橱柜的大理石台面还是拼接的,上下水的洞口也无法对接,经查之后才发现,是该店业务员将灶台台面尺寸量小了。陈先生很生气,几次找到商家,要求退换货,但商家却一再推脱,迟迟不予解决。

于是,一气之下陈先生拨打了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在接到消费者申诉案件调解书后,乌苏市工商局南苑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立即来到陈先生家查看情况。

经过现场查看,发现橱柜尺寸的确存在“缩水”情况,乌苏市工商局南苑工商所的执法人随即找到了该商家。商家称是店里不太懂业务的人员去丈量的尺寸,所以才会出现橱柜尺寸“缩水”的情况。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经过耐心调解,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退还了陈先生6300元货款,橱柜由商家收回自行处理,双方再无异议。

陈先生说:“真是太感谢工商所的同志们了,不但维护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给我上了一堂法制课啊!”

(来源:新疆新闻网)

作者:马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