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武汉的梁女士花了32000元买了一套宣传上号称能治疗“原发性失眠”的床上用品,包含床垫、被子、净水器等,但是使用后却发现与普通的产品没有区别,便要求南京的商家退货,遭到商家拒绝。日前,南京市浦口区工商局珠江工商所处理了这场消费投诉,经过多次沟通,商家才最终答应给消费者退货。

产品号称能治疗失眠

梁女士是武汉人,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该款商品,商家在网上宣传该产品可以治疗“原发性失眠”,具有“改善患者睡眠,临床疗效佳,安全性好”的性能,她也通过网络查询到该公司是一家正规的大型公司。出于对该产品宣传效果的信任,同时,因为长期受失眠困扰,体质一直不好,梁女士便通过代理商,花32000多元订购了一套该产品。

但是,试用一段时间后,梁女士发现,该产品效果并没有宣传的那么神奇,甚至看不出和普通商品有什么区别,自己的失眠状况没有任何改善。直到此时,她开始后悔听信了网上的宣传,觉得商家是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想退货。

但是商家认为,商品的功能是经过检测的,而且也有相关的合格证明,至于梁女士所说的没有效果,只是一面之词,没有说服力;况且,网上只是宣传该产品具有辅助治疗功能,并非主治功能,这是她理解上的误区,便拒绝了她的退货要求。

外地人的漫漫维权路

于是,梁女士从此踏上了维权之路,她向当地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但是相关部门每次均以种种借口推脱;不是说商家不在本地,就是说他们无法界定是否符合退货条件,即便能够退货,也必须由梁女士出具符合退货条件的证明,虽经多次协调,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梁女士拨打了南京的12315热线……

接到投诉后,珠江工商所贺军同志先后多次与梁女士和商家联系,协商解决事宜,并几次亲自前往该公司位于南京的总部沟通,说服该企业指派专人负责此事。开始,商家以商品质量并无问题为由推脱责任,随后又以合同的内容并无违法违规之处,拒绝调解。在电话联系过程中,贺军感觉到,梁女士情绪很不稳定。原来,她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此事久拖不决,造成心理上的影响,病情加重了……

在调解过程中,贺军对商家晓之以理,指出其在和梁女士签订供货订单后,双方即构成合同关系,理应按照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又动之以情把了解到的梁女士目前的困难告知商家,指出其作为一个知名企业,更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经过多次协商,商家最终答应给消费者退货。近日,梁女士一大早给贺军打来电话,商家已经给她退了货。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林巧芬 通讯员 李清 董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