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荆门两男子周某、朱某在明知不是自己工地和物品的情况下,朱某安排周某到荆门碧桂园3期14街31号别墅装修工地偷走一卷防水布,被工地工人邹某当场发现。周某、朱某被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行政拘留5日。

漳河分局双喜派出所副所长胡登宏介绍,6月18日上午,派出所接110指令,碧桂园3期14街31号抓到一名小偷。民警迅速赶到出警地,依法将将违法嫌疑人朱某带回派出所,经审查:周某、朱某在漳河新区碧桂园三期14街7号别墅做小工,今天上午,小工头李某让周某、朱某去自己的另一工地碧园14街44号别墅找防水布,周某、朱某在44号别墅内没找到,在返回途中周某、朱某即不想再去别个工地继续找防水布,也不想空手回去,于是朱某就指使周某去别人的工地31号别墅内扛一卷防水布,朱某在31号别墅内扛了一卷防水布没走多远就被31号别墅工地的工人邹某赶来抓获。民警立即传唤周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周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荆楚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