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莹)近日,市民朱先生打电话向武汉晚报反映,他在江岸区世纪家园小区租了一套房子,由于房屋墙体发霉,房东拒绝退还2600元押金。他想问问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

去年11月,朱先生在世纪家园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房租每月2600元,租期两个月,押金为1个月的房租。朱先生在网上下载了一份租房合同,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

两个月后,租期结束,朱先生打电话通知房东收房。房东发现主卧飘窗附近的壁纸及窗帘上有多处霉点,勃然大怒。朱先生向房东解释说,11月武汉下了很长时间的雨,况且这套房子楼层低、楼间距小,根本见不着阳光,墙体发霉他们也没有办法。

然而,房东却认为墙体发霉是朱先生家人的生活习惯不好导致,她本人住这套房子时,坚持每天开窗通风,从没有出现过发霉的问题。然而,无论朱先生怎么解释,房东一口咬定墙体发霉是他们造成的,还说:“我租给你的时候,房子是什么样,你就应该原样还给我。”

由于合同上没有明确房屋发霉这方面的条款,双方互不让步。目前,朱先生已经搬离了这套房子,房东拒绝退还2600元押金。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建豪律师认为:“如果排除租房者向墙上泼水等人为因素,而是由于气候、季节等原因导致墙体发霉,那么属于房屋在正常使用下的正常折损,这类折损由房东自己承担。租房者根据个人感受,自行决定开不开窗通风,房东不能作出要求,也不能因墙纸长霉拒绝退还押金。”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