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女子花费300万购买了一套排屋,在装修时发现房屋承重柱竟然有孔洞,为了安全他们特意做了鉴定,结果得出是地下室柱内部孔洞较大,女子一家人不敢住这套排屋了。

胡女士看中了某小区的一套排屋,199平方的三层跃式结构,还附赠了一个地下室,总共花了271万元买下,由于胡女士的父亲是做装修的,就由父亲对这套房子进行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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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胡某在地下室贴瓷砖的时候,察觉到有异样的声音,仔细查看后发现是一个很大的孔洞,用工具测量后得出,洞口有11公分乘以8公分,已经影响到房子的安全性了。

胡女士得知这个情况后,到达现场查看,胡某告知她,孔洞的深度为37公分:我从事装修工作25年,还没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进行安全检测。

随后,胡女士将这个情况反馈给主管部门,拍下地下室的照片,找来了施工部门一同对此事进行鉴定,得出一个结论,由于地下室柱内部孔洞较大,房子本身安全性不符合相关规范,已经严重影响承载能力,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安全鉴定出来后,胡女士表示不敢居住在房间之中,孔洞的位置在称重柱上,还位于地下室,安全隐患太重了,胡女士一家陷入担忧之中,包括装修花费了300万怎么办?

起初,胡女士认为这是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问题,要求房子8折卖给她的,按照房子的定价,全是赔偿她们一家50多万,可是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同意,认为索要赔偿不合理。

讲述起这场纠纷,胡女士解释,当时检验房子的时候,并未对地下室有过详细的检查,直到父亲发现问题,他们已经投入20多万进行装修了,希望项目的工作人员可以退回这部分损失。

可是根据质监站的说法,在房产发现问题是,胡女士有权根据合同内容解除购房合同,之后项目经理也在线上承诺,可进行退房手续,但是20多万元的装修费用无法承担。

对此,胡女士无法接受,只能选择起诉对方,索要装修费用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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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胡女士能够退房,已经是很不错了,只能接受开发商和项目部做出的承诺,至于二十多万的装修是没希望了。

当然也有人支持胡女士维权,问题是出在了开发商身上,没有做出详细的检查就对外出售,造成胡女士的损害。

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解释此事?

1.房子出现问题,开发商和销售部门应承担质量不足的退房责任。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其进行修理、重建或赔偿。

在本案中出现的孔洞,经专业检测部门检测,已经存在安全问题,证明是开发商的问题,开发商作为项目的建设一方,应当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项目部提出加固的维修方案,但是胡女士是可以拒绝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胡女士和销售部签订了购房合同,可是在装修期间发现孔洞问题,经专业部门检测,是存在危险性极大的问题,地下室出现孔洞,属于质量问题,而非质量瑕疵,因此胡女士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对方退房。

可是胡女士投入了二十多万的装修费用,是需要进一步和开发商协商的。

另外,根据商品房买卖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确实因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是交付以后主体质量不合格,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赔偿相应损失,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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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的费用无非是软装硬装能否拆卸、使用,需要在定价上做一个细化区分,胡女士只能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胡女士决定和开发商先协商,再决定是否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