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10年,还要补缴6万块钱。”

最近,一条话题冲上热搜。

安徽淮南的陈女士说,自己2011年的时候,买下了一套价值55万的回迁房,如今10年过去了,要办理不动产证,却被物业告知还要补缴6万块。

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网友表示:

“我当年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就告诉我们这房子没有房产证,如果想要,就要补钱。”

“我们小区好多人都是补了钱才拿到的房产证。”

过去,回迁房是城市里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因为拆迁,很多人失去了住所,而回迁房的出现,解决了这部分人的住房困难。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回迁房逐渐失去了过去的热度,甚至在一些地方,回迁房成了“烫手山芋”。

为什么回迁房,越来越不受欢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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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权复杂,缺乏保障

一直以来,回迁房的产权问题,都是备受争议的。

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申请退还土地。

也就是说,回迁房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产权属性。

没有产证,自然也就无法抵押、转让、赠予。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可进行出让、转让、继承、赠与、抵押等处分。但经济适用房属于政府规定的限制物权,不能随意进行交易。

没有产证,就没有社保、公积金,孩子也无法入学。

可以说,回迁房的产权问题,直接决定了它社会保障功能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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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位置偏僻,生活不便

很多时候,回迁房的位置,都比较偏僻。

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的大潮下,老旧小区、城中村自然而然地被划入了拆迁范围。

为了配合拆迁,很多回迁房建设在了城市的边缘地带,甚至远离主干道,出行不便,配套也不全。

由于回迁房通常面积较大,多由几户人家共同使用一个小区。

人口众多,素质参差不齐,公共区域容易乱糟糟,环境脏乱差。

相比之下,新建的商品房大多位于城市核心地段,不仅交通便利,周边还有各种配套设施。

生活、教育、医疗一应俱全,无论是居住环境还是生活质量,都远远优于回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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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大

早在2007年,住建部等部门就联合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改造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回迁房的质量监管。

但事实上,回迁房的建设常常存在监管盲区。

你敢信吗?同样是一个小区,有的回迁房楼顶裂缝遍地、水泥一抠就掉,有的则是一年两头往外冒水。

更可怕的是,有的地方还出现过回迁房着火的情况。

前几年,河南许昌的一处回迁房小区,就发生过4次火灾。

每次火灾后,都有居民的房子被烧毁,更有一名老人被浓烟呛伤,抢救无效死亡。

可以说,回迁房的安全问题,堪比“悬在头顶的刀”。

4. 共有产权,变成危房

最近几年,各地在回迁房的处置上,开始推行“共有产权”模式。

所谓共有产权,就是政府将回迁房的产权划分为多个份额,购房者按照自己的需求,购买其中的一部分产权。

这样一来,原本无法上市交易的回迁房,有了一定的流动性。

但问题是,共有产权的回迁房,能否办证?

答案是,不一定。

有媒体报道,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等多城均未开放回迁房所在小区的房产证办理。

没了产证,回迁房自然就成了“空中楼阁”,那用来抵押或转让的担保依据又从何而来呢?

没有房产证,回迁房等于自首

没有房产证,回迁房等于自首。

没有产权保障,回迁房自然也就失去了作为资产的属性。

一旦需要用到钱,想要提前退房或者贷款,只能靠和开发商或政府商议。

运气好,可能能退一部分钱。但运气不好,分分钟被骗。

更有甚者,把回迁房当成理财产品,投入高额的利息,最后血本无归。

可以说,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回迁房的产权问题,几乎无法解决。

没有产证,回迁房自然也就失去了作为资产的属性。

一旦需要用到钱,想要提前退房或者贷款,只能靠和开发商或政府商议。

运气好,可能能退一部分钱。但运气不好,分分钟被骗。

更有甚者,把回迁房当成理财产品,投入高额的利息,最后血本无归。

可以说,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回迁房的产权问题,几乎无法解决。

那这笔钱,还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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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2015年,北京等地就已经明确了回迁房与商品房同等待遇。

也就是说,只要有了正式的房产证,回迁房就能正常交易、抵押、贷款。

但直到今天,依然有很多回迁房处于“只有房产证,没有产权证”的状态。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

过去,很多开发商并没有把回迁房的产权问题放在心上。

为了节省成本和时间,他们往往只给业主们办房产证,而不办土地使用证。

这样一来,虽然房子是合法建造的,但没有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对土地进行流转和抵押。

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开发商选择铤而走险。

他们通过伪造材料、假离婚、虚构收入等手段,为已经入住的回迁民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但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非法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一旦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在近两年,国家开始大力整治回迁房的产权问题。

那些套取财政资金的回迁房,纷纷被收回,重新进行安置。

但由于涉及的人数太多、事情太复杂,至今仍有大量回迁房的产权问题,处于待解决状态。

没有产证,回迁房等于自首。

没有产权保障,回迁房自然也就失去了作为资产的属性。

那这笔钱,还能拿回来吗?

其实,早在2015年,北京等地就已经明确了回迁房与商品房同等待遇。

也就是说,只要有了正式的房产证,回迁房就能正常交易、抵押、贷款。

但直到今天,依然有很多回迁房处于“只有房产证,没有产权证”的状态。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

过去,很多开发商并没有把回迁房的产权问题放在心上。

为了节省成本和时间,他们往往只给业主们办房产证,而不办土地使用证。

这样一来,虽然房子是合法建造的,但没有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对土地进行流转和抵押。

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开发商选择铤而走险。

他们通过伪造材料、假离婚、虚构收入等手段,为已经入住的回迁民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但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非法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一旦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在近两年,国家开始大力整治回迁房的产权问题。

那些套取财政资金的回迁房,纷纷被收回,重新进行安置。

但由于涉及的人数太多、事情太复杂,至今仍有大量回迁房的产权问题,处于待解决状态。

没有产证,回迁房等于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