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朱欣雨/文

前不久,韵达股份发布2023年年报,也披露了早在几年之前就与工程承包商之间发生的一场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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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4日,韵达股份孙公司南通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浙江宏拓建设有限公司签署《韵达集团江苏快递电商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约定宏拓建设承建南通韵达发包的“韵达集团江苏快递电商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8月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80天;宏拓建设以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合同总价包干含税8210万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5万元。

韵达股份称,承包合同签订后,宏拓建设未积极履行施工义务,多次让工程项目停工或半停工,导致未能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项目实际施工严重滞后于工程计划进度。南通韵达及监理单位多次向宏拓建设书面通知要求其书面回复赶工计划或进度整改措施,但对方一直未回复。且施工过程中,宏拓建设未采取适当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两次被南通市通州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严重影响公司工程施工进度。

因此,南通韵达于2019年6月14日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违约金2145.5万元,并返还已支付的工程款约1895万。

一审判决,宏拓建设败诉,然而其后来又向法院提起反诉。

二审判决结果为,南通韵达与宏拓建设签订的承包合同于2019年6月18日解除;南通韵达给付宏拓建设工程款及利息、停工后损失、补偿款等合计2317.85万元。南通韵达已于今年1月8日前支付1159万,于今年2月8日前支付1158.85万元,即已全部支付完毕。

同时,法院判决宏拓建设于今年1月5日前配合南通韵达办理承包合同备案解除以及施工许可证撤销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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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盖楼不成反惹一身官司,起诉又反被告,被判付给对方2300多万,也不知董事长兼总裁聂腾云觉得冤不冤?

(责任编辑:朱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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