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在清朝道光年间,直隶省承德府的王大锤,是个朴实的农民,他与妻子胡氏育有三子一女。最小的女儿王氏自幼受到父兄的宠爱,容貌俊美,备受邻里青睐。最终,王大锤把女儿嫁给了邻镇的张瑞生。

然而,一天,张瑞生突然前来报丧,声称王氏昨夜病逝。王大锤听闻此讯,悲痛欲绝,立即带着家人前往张家。抵达后,王大锤要求见女儿最后一面,但却遭到张家人的拒绝。怀疑之下,他召集族人前来,要求开棺。张瑞生无奈,只得同意。

当王大锤近身观察女儿时,发现她嘴角有血迹,脖颈有勒痕,身上还有明显的淤伤。加之张家人的拒绝开棺,王大锤断定女儿是被张瑞生所害。愤怒之下,他立即将张瑞生告上了法庭,寻求公正对待,为女儿讨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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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县得知有命案发生时,立即采取行动,命令手下将张瑞生拘禁带至堂上。张瑞生进入堂上时一点也不慌张,他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声称自己清白。他坚称与妻子王氏感情深厚,绝不可能杀害她。据他说,昨晚王氏突然感到腹痛,他立刻去请郎中,但等郎中赶到时,却发现王氏已经不在人世了。他随即决定匆忙前往岳父家报丧,没想到岳父却认定他是凶手。他恳请知县为他主持公道,洗清冤屈。

鉴于双方各执一词,知县决定将两人暂时关押在大牢中,他打算亲自前往验尸后再进行审讯。然而,张瑞生听说知县要开棺验尸,急忙出言阻止:“难道就没有法律的保护吗?一个女子死了还要受到如此羞辱,这太不人道了。”知县听后大怒,命令衙役给张瑞生以鞭打,并责骂道:“开棺验尸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你作为一个普通百姓,竟敢阻挠,难道是因为心虚,不愿意事实大白?我立刻就要定你的罪。”

张瑞生被鞭打后,语气无力地向知县解释道:“大人,您冤枉了我。我并非不愿开棺验尸,而是事情并不简单。自从王氏嫁到我家后,她一直咄咄逼人,不顾家规,不听劝告,甚至动手打婆婆,邻居都嘲笑我虽然武艺高强却管不住自家妻子。我曾因此动了手,导致她身上有些许伤痕。我担心知县因此认定我杀妻,才阻止开棺验尸。但事实上,王氏是因突发疾病而去世。希望大人能明察。”

知县对张瑞生的辩解并不信服,他早已对此起疑。毫不犹豫,知县带领仵作前往张家进行开棺验尸。验尸结果显示,王氏身上虽有多处淤青,但皆为表面伤,致命的伤势是一根铁棍刺入谷道直达腹部。

知县听到仵作的报告后大怒,对于这种残忍的犯罪手段感到深恶痛绝。他回到衙门,立即命令将张瑞生提审。未等张瑞生开口辩解,就让衙役给他三十大板。知县怒气冲冲地说道:“世上竟有你这样作恶之人,我无法容忍!你还不立刻从实招来,我会让你尝尝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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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生终于意识到事情已经败露,不敢再隐瞒,将真相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原来,王氏虽然出生于农家,但作为家中的独生女,并且有三个哥哥的宠爱,她自小就被宠坏了,变得刁蛮任性。嫁给张瑞生后,她不仅不肯做家务,还让婆婆干活,经常对婆婆施以打骂,而婆婆却只能默默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