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近日,洞口县一学校因违规设置防盗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被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蔡锷路的洞口县楚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在学生宿舍窗户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防盗网,且未设置逃生窗口。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经过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该单位负责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整改存在的隐患,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消防部门提醒:全封闭式防盗窗,在发挥防盗功能的同时,也“网”住了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请广大居民朋友牢记,安装防盗窗要预留“逃生窗口”,为生命“网开一面”。(唐湖湘、周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