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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副厅级干部被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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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大奎(副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吴大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最高人民检察院)

此前消息

2024年7月,经查,吴大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马列信鬼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长期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靠企吃企,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吴大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大奎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