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7日作出的“南市监处罚〔2024〕2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沧州多保立漆业有限公司从2024年6月搬至南皮县潞灌镇后康村383省道附近开始经营,主要经营水漆灌装生产销售,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9日下达责改变更经营地址,当事人于2024年8月1日办理了新的营业执照。

2024年6月至今,沧州多保立漆业有限公司从南皮县鸿源涂料厂共购进4吨水漆,进价为4000元/吨,然后灌装到事先从定制好的印有“德力雅水漆®”的水漆桶中进行销售,销售价为125元/桶,每吨水漆大约可以灌装45桶,共定制了200个印有“德力雅水漆®”的空桶,至案发已灌装179桶,销售156桶,余23桶未销售,另外21个空桶未使用,共计违法经营额22375元。

经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询问,沧州多保立漆业有限公司灌装的“德力雅水漆®”未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为蹭取“德丽雅”大品牌的名气,而取名为“德力雅水漆®”。沧州多保立漆业有限公司使用与“德丽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德丽雅”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对沧州多保立漆业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犯“德丽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水漆23桶;

2.没收标有“德力雅水漆®”的空桶21个;

3.罚款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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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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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