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体店选定了

要购买的木门颜色

实物运到家中

却“变了色”

这是怎么回事?

2023年12月,陈先生因为装修需要,到某经营部购买木门以及相应门套,经卖家介绍后,他选定了一款颜色为贝母白、价值7800元的木门,并现场支付定金800元。

2024年6月,某经营部安排人员到陈先生家中安装木门,陈先生现场验货并支付了剩余款项7000元。木门安装完毕后一周左右,陈先生微信联系某经营部负责人称木门及门套颜色与约定购买的颜色色差巨大,色调发绿,完全不是当初中意的。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陈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货款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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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纠纷经诉前调解未果,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承办法官蔡小云经调查发现,木门确实存在一定色差,但同时,系经原告陈先生验货后安装,双方各执一词,均认为是对方违约。

从陈先生角度出发,每个人都希望家中装修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每天看着有“色差”的门,心中难免会不舒服。从某经营部的角度出发,实物与样品存在色差不可避免,案涉木门的颜色系经陈先生确认,且也现场验货同意安装,某经营部认为自身不存在违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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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本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交流,耐心地向他们讲解法律常识,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告知原告,发现木门出现问题时应第一时间和某经营部联系,陈先生在验货后同意安装,且无法举证其当时就提出木门及门套存在色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告知某经营部,木门客观上存在色差,如果拆除成本较高,可以对原告适当补偿。

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各退一步,某经营部现场赔偿陈先生1000元,这起因“门”而起的纠纷落下了帷幕。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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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云

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四级法官

消费者选购家具要尽量到正规商场,选择有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经营者,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以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确认,对产品品牌、产品质量、交货期限等重要条款详细填写。

购买的家具到货后,消费者一定要当场验货,认真核对是否与购买的家具一致,尺寸是否合适,是否有强烈刺激性气味,如出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保留证据。付款时,也要及时索要带有经营者印章的收款凭据,并妥善保存购买家具的合同和票据。

对于经营者来讲,定制货物与样品出现差异时,应及时和消费者确认,货物送出后,应要求消费者检查无误后签收,过程中应保留相应的证据,以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来源:宿迁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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