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参与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活动市场主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增加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的通知》(黑建函〔2024〕297号)要求,切实做好齐齐哈尔市七区、九县(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相关政策活动,现同步开展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选定工作。
此次补贴对象为2024年12月6日前(不含2024年12月6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参与补贴商品为地板、瓷砖、成品门窗、涂料、墙板、卫厨水暖设备、吊顶、墙纸、生活家具、生活灯具等十大类。
注册地为我市且符合文件中所列条件的相关市场主体,可于12月13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表、承诺书以及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将于12月16日起公示至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www.qqhr.gov.cn/)。
电话:郭 喆 0452-2796419
段嘉慧 0452-2796417
邮箱:qqhrjgc@163.com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黑龙江省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增加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的通知.pdf
附件2:申请表.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城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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