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宁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资格复审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威宁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对本次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贵州威宁产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反映(反映地点:威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反映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二、体能测评事宜
(一)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详见附件1《威宁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
(三)体能测评地点
威宁县第七小学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当日上午8:30-12:00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测评场地内,超过12:00未到达测评场地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参加本次体能测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合理安排好食宿,注意体能测评时间、乘车时间及路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5.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在体能测评开始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和附件2:《考生体能测评须知》,因未阅读相关事宜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体能测评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18212580781 18486567823
监督电话:0857-6222838
(以上电话拨打时间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内拨打)
威宁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威宁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附件2.考生体能测评须知.doc
来 源:威宁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付立军 ▏责编:陈武帅 ▏编审:何 欢
终审:赵 杰 ▏监制:马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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