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报,对省评标专家库中张某某等4名违规评标专家作出暂停评标资格6个月的处理决定,以严明评标纪律,维护全省招标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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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显示,经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查认定,在阳泉北站站前广场酒店、公寓式写字楼二次结构深化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评标过程中,张某红(专家证书编号0314259)、时某(专家证书编号0318898)、陈某燕(专家证书编号0304853)、李某明(专家证书编号0306053)4名评标专家,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违规情形。该项目作为盂县重点建设项目,是当地完善高铁片区配套、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其评标过程的合规性直接关系项目建设质量与市场公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第三次修订)第七十一条第六款及《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晋发改法规发〔2021〕350号)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决定对上述4名专家作出处罚,暂停其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资格。

通报特别强调,全省各类评标专家应引以为戒,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坚守客观公正履职底线。此次处罚是山西持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强评标专家监管的具体举措,彰显了我省净化营商环境、护航重点项目建设的坚定决心,将推动全省招标投标活动朝着更规范、更透明的方向发展。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