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惠州市政务和数据局获悉,为避免部分超出政策边界、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等诉求“不合理不合规”的诉求,挤占有限的行政资源,该局定期开展不合理不合规诉求评议工作,组建由专家代表、职能部门代表、特约代表、监督部门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团,对有关诉求工单进行评议,被评定为“不合理不合规”诉求,“惠民速办”(12345热线)原则上不再受理、转派,近期发布了第一批评议为不合理不合规的诉求案例。
诉求一
诉求内容:诉求人通过某汽车APP,线上支付了购车定金5000元,现因个人原因要求退款,与商家协商退款未果,商家所在地非惠州辖区范围。市民要求惠州市行政职能部门协调处置。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诉求人支付的5000元定金收款方为某省某汽车公司,由于汽车公司所在地为外省份,惠州行政职能部门建议市民向收款方所在地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按照《惠州12345热线管理办法》规定,该情形属于非惠州行政管辖范围事项,诉求人应向某汽车公司所在地反映。同时,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定金受法律保护,给付定金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诉求二
诉求内容:诉求人向惠州市某教育培训中心于2023年支付6980元报读本科学习,参加相关课程学习,其后3科笔试通过,9科未通过,现因个人原因想申请全额退费。教育培训中心提供了相应方案:提供更细致的服务,继续就读;或者扣除已产生教学成本支出2400元,剩余4580元可退回。但诉求人坚持要求全额退费。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诉求人已参加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教育培训中心已提供相应课程服务,并未违反服务协议。教育培训中心尽管已经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但诉求人坚持大额退费请求,不符合服务协议约定。
诉求三
诉求内容:诉求人反映其居住的博罗县石湾镇某小区地下停车场需收取停车费,但诉求人了解到附近小区停车场不收费,要求其居住的小区物管提供收费依据,否则免予收费并提供附近小区不收费的依据。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有关部门接诉后已明确答复,诉求人所在小区停车场收费已有明确手续及公示,并告知诉求人,小区停车场收费与否属于市场调节 ,由物管与业主协商约定。该诉求没有相关法规或政策支持。
诉求四
诉求内容:诉求人在惠阳区淡水街道注册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某电梯公寓,认为按商业用水标准收费不合理,要求按居民用水性质收费。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诉求人作为公寓经营商户,按规定水表用水性质实际应划分为“一般经营”用水,无法按居民用水标准执行,诉求人的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
诉求五
诉求内容:诉求人向大亚湾残联申请评残,要求办理残疾人证,并给予低保待遇。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诉求人要求办理参加残疾人证、申请低保,但因不配合职能部门调查、个人名下有商事登记信息、有效房屋产权登记等,不符合《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无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及享受相关救助保障,且职能部门已告知诉求人相关情况。
诉求六
诉求内容:诉求人反映车辆停在博罗县龙溪街道夏岗村路段被贴了违停罚单,要求撤销处罚。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经承办单位核查,诉求人实际情况属于违章停车,且沿线设置有“严管路段,格内顺向停车,违者拍照”的提醒,停放地点属主干道非村道,存在违停事实。职能部门依据事实处罚符合政策法规规定。
诉求七
诉求内容:诉求人反映其小孩因考试分数未达到录取分数线,无法报读公办高中,要求安排小孩上公办高中或中职学校。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诉求人孩子中考成绩未达到所在地2025年高中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亦未达到公办中职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政策规定,无法被普通高中和公办中职学校录取。职能部门建议若孩子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可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中职(技工)院校申请自主招生。
诉求八
诉求内容:诉求人反映其房产位于仲恺区,户籍位于惠城区。孩子准备上一年级,积分未达政策规定,要求教育部门安排其孩子在仲恺区上学。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经核实,诉求人子女户籍在惠城区,积分入学分数排在一年级非仲恺户籍(惠州市户籍)学生第141位,根据学位情况,没有被录取。按照惠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学生户籍地所属的公办学校已为学生分配了学位。承办单位建议诉求人回户籍地就读或将户口迁移到仲恺区,以便报名就读,但诉求人均不同意。
采写 南都N视频记者 杨振华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