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小涵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类食品5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15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

不合格批次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东阳市紫溪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宁波海曙橘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市迅海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蟹糊,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市路桥区鸿峰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李香食品厂生产的芝麻味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舟山市嘉洋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辣拌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闻喜县慧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天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燕窝枸杞银耳羹(方便银耳羹),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乐清市酥鲜食品经营部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温州鲜拍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州鱼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嘉兴市南湖区城西小林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阿童食品厂生产的特好剥小核桃,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龙港市阿茹海鲜干货店销售的樱花虾干,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福汇生鲜超市销售的干榨菜(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州温永商贸易有限公司永嘉第五分公司销售的牛蛙,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墙里村临时便民市场乔雪芹摊位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余姚市蔡慧琴蔬菜摊销售的食荚豌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盒小马超市(温州)有限公司建设路分公司销售的豇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

玉环田壮瑞蔬菜批发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污染物

建德市航头镇得克龙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杭州寻芳宝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通告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固体饮料一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

霉菌

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降低食品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GB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霉菌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50CFU/g。

胭脂红

胭脂红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具有着色力强、性质稳定等特点,在现代食品工业中应用广泛。长期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均为0.05g/kg。

五、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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