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讯 近日,青岛市民张先生向半岛网记者投诉反映,其与青岛百安居旗舰店签订住宅装修合同后,约定工期已逾期近九个月,房屋装修至今仍未完成验收。期间双方签订的多份赔偿协议百安居方面未能完全履行,相关管理人员长期缺位回应,让他的维权之路陷入困局。针对该投诉,记者第一时间联络青岛百安居旗舰店核实情况,双方就事件来龙去脉各执一词,争议焦点集中于工期延误责任界定、款项缴纳履约及服务推进落实等多个核心环节。
据张先生详述,2024年12月中旬,他与青岛百安居旗舰店就一套约70平方米的房屋签订装修合同,合同明确载明完工日期不得晚于2025年4月30日。然而时光流转至2026年1月,距离合同签订已逾一载,房屋装修工程仍迟迟未能迎来验收。“起初5月份未能完工时,我想着或许只是轻微延误,便选择包容,再给对方一些推进时间。但到了6月底,工期拖延的态势愈发明显,我不得不与百安居协商签订了补充赔偿协议,希望能给到他们一定压力,尽快完工。”张先生回忆,该协议约定,若后期工程仍未收尾,百安居需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现金赔偿,此协议经百安居盖章确认后生效。
令张先生始料未及的是,百安居虽按协议支付了一段时日的现金赔偿,施工进度却毫无提速迹象,反而多次以“柜体配送滞后”“工人安排不开”“部分材料缺货”等借口持续拖延工期。万般无奈之下,双方后续又多次签订补充协议,逐步提高每日赔偿金额,百安居均盖章认可。直至2025年秋季,因赔偿金额累积过高,百安居提出以购置家具的方式抵扣赔偿款,张先生为尽快促成工程完工,同意了该方案。但自2025年8月15日起,不仅现金赔偿戛然而止,承诺的家具也迟迟未能兑现。
更让张先生愤慨的是,自2025年七八月起,他便在装修项目沟通群内多次@百安居相关工作人员,询问工程进度、恳请协助推进,但青岛百安居旗舰店的管理人员S总始终在群内缄默不语,未作任何回应,工期没有明显进展,赔偿款也不再支付。“赔偿款拿不到,承诺的家具兑现不了,施工更是彻底停滞。”张先生无奈表示,他只得反复拨打投诉电话,明确要求S总出面沟通,添加其微信并出具书面解决方案。历经3至4次投诉后,才勉强与S总取得联系。
针对张先生的投诉,百安居设计师李工向记者提交书面回应,对事件经过及争议要点作出详细阐释,给出了与张先生表述截然不同的说法。回应中称,张先生于2024年12月14日签署整体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硬装基础施工工期为3个月零6天,即应于2025年3月20日前竣工。公司严格依照合同节点进场施工,但因张先生自行采购的海信中央空调安装延期,导致水电工程直至2025年2月27日才完成。
关于款项缴纳事宜,回应指出,2025年3月2日张先生完成水电验收签字后,依据合同约定,应及时缴纳第二笔人工费,但截至2026年1月13日,该笔款项仍未缴纳。公司依据合同条款享有停工权利,且已于2025年4月16日再次催告张先生缴纳第二、三笔人工费,却未收到任何回应。此外,《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张先生最迟应于2025年1月25日前完成定制产品签约,若因自身时间冲突未能按时签约,工期将相应顺延;而在全屋定制与木门产品设计方案沟通阶段,张先生对欧派定制与TATA木门代理商的资质提出异议,致使定制产品直至2025年6月7日才完成下单生产,同时张先生拒绝在设计方案上签字,委托设计师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回应中还提及,2025年8月15日,欧派定制产品生产完成并进场准备安装时,因张先生未缴齐全额定制产品款项,最终由公司设计师为其垫付近2万元,欧派品牌方才同意进场施工。对于后续问题处理,回应中表示,即便张先生存在未按时缴纳施工费、对定制产品资质提出异议、拒绝签署设计方案等情况,公司仍持续为其推进服务;同时,管理层主动出面,秉持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就张先生提出的工期、服务、承诺等相关问题协调沟通,但张先生均以各类理由推脱,拒绝见面协商。公司持有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可佐证上述事实。
对于以上说法,张先生第一时间作出反驳。他表示,所有家电电器均由百安居设计师李工负责采购安装,相关费用在百安居催款时已全部通过对方人员提供的收款码缴纳,不存在拖延缴费的情况,且持有聊天截图及转账记录作为确凿佐证;在木门下单环节,虽因设计方案、合同等讨论推迟了几日,但绝不至于导致数月无法安装;至于“设计师垫付近2万元欧派定制产品款项”的说法,更是无从考证——每次设计师通知缴费后,他均在48小时内付清全部费用,且有支付凭证可佐证。张先生明确表示,自己所提供的证据都是真是有效的。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微信截图显示,2025年4月12日,百安居设计师催付“第二三笔人工费”25944元,张先生于当日通过支付宝进行了足额支付,设计师亦回复“收到了”。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夏鹏飞律师指出,若相关情况属实,双方签订的家庭装饰装修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如未按时履行,构成违约行为,作为业主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按期给付工程款的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装修公司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故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计算违约金。在此情形下,消费者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维权路径方面,消费者可向装修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双方就事件责任归属仍存在巨大分歧,核心争议点尚未达成共识。装修工期为何大幅延误?款项缴纳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赔偿协议未能履行的责任该由谁承担?针对这些公众关切的疑问,半岛网将持续跟进调查,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客观、公正地报道事件后续进展,为双方搭建高效沟通桥梁,助力纠纷妥善解决。同时也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期、款项支付、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妥善留存合同、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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