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李源菁 2026-01-20 09: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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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小二店铺(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1月20日讯 近日,萌小二(宁波)食品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被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萌小二(宁波)食品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至6月期间生产的巧克力味瑞丝脆鲨,其包装在鲨鱼图案、商品实物图、文字设计与配色等方面,与雀巢公司知名商品“脆脆鲨”包装装潢高度相似,易导致公众混淆,构成侵权。该公司生产的巧克力味瑞丝脆鲨经营额为22961.25元,销售货值金额为20385元,违法所得为724.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萌小二(宁波)食品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理: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24.2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萌小二(宁波)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干学军,企业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该公司拥有包括水牛乳饼、瑞丝脆鲨、可可脆芙和岩浆金字塔等多款产品的包装设计专利。(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