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盐渎街道兴城社区创元金域花苑小区的前期物业合同早已过期作废,在这几年物业管理服务中,业主提出了大量问题至今杳无音信(篇幅有限,仅举一二):
一、物管会成员家属代签、物管会小区业主成员违建,虚构合同主体资格、伪造协议签订时间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至今未解决和处理。
二、小区公共设施任人侵占使用,公共设施收支管理混乱,天价审计费等问题。
三、2024年社区在小区民意调查弄虚作假。
目前又到年底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之时,作为小区的一个业主,谈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小区物业公司拿在手里的合同,是与物管会签订的,而物管会不过是非法定的临时组织而已,是没有权利代表业主签订合同,其法律效力待定,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生效,因此目前物业公司无权直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要收物业费,请物管会人员向业主收取。
二、收费前至少请做好如下事宜:
1、公共能耗费是按每平方0 7元预收的,下年要根据实际用量,与业主结算。
2、结清历年来的公共设施收支账目,对拖欠不交的,要追交到位。
3、解释好那张按每平方一元收物业费的收据。
4、公开每年的收支情况,让广大业主心里有数,感觉如果按每平1.4元收费,收全了,物业公司简直是暴利。
以上仅仅是个人看法,希望能抛砖引玉,让其他业主批评指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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