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防止环境空气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2026年春节、元宵、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在我区部分区域实施烟花爆竹燃放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自2026年2月15日18时起至2026年3月4日24时止;

自2026年9月24日18时起至2026年10月7日24时止。

二、管控范围

在潮南区部分区域内(范围为北环大道-华凤路-华东路北-练江碧道-环城公路-广汕公路-金光南路-上西沟乡道-沟头乡道-洋汾林乡道-北环大道、植英路-峡美路-环美路-中纬路-植英路,具体详见附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三、其他事项

临时管控区域内的镇街、村居以及相关部门要做好禁止燃放的宣传工作,带头遵守并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执行本通告规定。其余禁燃规定按《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执行。

附件:潮南区部分区域实施烟花爆竹燃放临时管控范围图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

附件:

潮南区部分区域实施烟花爆竹燃放临时管控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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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潮南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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