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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2

临近退休的市民注意啦!为保障退休手续顺利办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北京地区参保人员可在距离到达选择的退休时间前6个月内提交退休预审申请,提前完成档案审核、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等流程。办理退休预审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本期办事提醒为您说说——

办理退休预审前,参保单位或个人需按退休类型备齐以下材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需本人手写签字确认。

2.职工人事档案(无档案可免交,有服兵役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

3.外埠户籍人员需提供《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按非管理岗位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岗位协议》原件,明确非管理岗岗位名称。

5.有职业年金账户的人员,需提供《北京市非机关事业人员申领职业年金待遇须知》。

6.线下办理另需提交《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打包联办一件事”登记表》。

提前办理退休预审,能及时发现档案、材料等方面的问题,预留充足时间补充完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参保情况,对照材料清单提前准备,合理安排时间提交预审申请,确保办理顺畅。

用人单位或职工可随时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养老退休服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特殊情形校验”模块,校验职工社保缴费账户存在哪些问题,影响退休办理的,例如存在社平基数差、存在欠费记录等,建议提早按照提示方法处理。

针对退休人员已申请“退休一件事”业务但存在较难一次性办结的特殊情形,由退休业务审核区的人社局,根据退休人员情况配置“专管员”,提供全流程咨询解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