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黄山”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黄山征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7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1.07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黄市监处罚﹝2025﹞23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主要从事品牌线上维权控价业务,受各品牌方委托,为品牌方提供价格监测、价格管控、溯源采买等服务。当事人提供的价格体系监测和维护服务包含以品牌方的名义在网络购物平台对相关店铺的相关产品进行控价。控价即让网络购物平台内的非品牌方经销体系内的店铺按照品牌方的定价政策来定价,不得低于品牌方的定价。
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后羿采集器(自行免费下载)、电商采集系统(自行购买,4700元/年)等两个软件,在淘宝、天猫平台内获取价格不符合品牌方要求的商品和店铺数据并筛选。在获取数据后,当事人通过阿里旺旺账号或者电话等方式,要求上述被筛选出的店铺将相应商品改成符合品牌方要求的价格或下架有关商品。如店铺拒绝配合,当事人则会通过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和批量购买后退货的方式,使该商品库存被买空,造成该商品链接下架。同时,批量购买商品并退货会使淘宝天猫平台内的店铺造成运费亏损、货物积压等经济损失,根据淘宝天猫平台的规则,频繁批量购买商品并退货也会对相关店铺造成搜索权重降低、交易机会减少、经营声誉降低等负面影响。故当事人主要通过在需要控价的店铺内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和批量购买后退货的手段来让相关店铺按照品牌方的要求定价,相关店铺按照要求修改产品价格或者下架产品链接后,当事人再对购买的产品全部进行退款或者取消订单处理。
现查明,当事人自2024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26日,为达到价格管控的目的,组织员工在淘宝网平台内实施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和批量购买后退货的手段,使价格不符合品牌方要求的商品链接下架、清空库存影响他人购买或导致商品搜索降权。其中批量拍下不付款累计261单,涉及金额2319720.05元;批量购买后退货累计455单,涉及退款金额942644.74元。当事人按年或按半年收取品牌方服务费用,其中批量拍下不付款及批量购买后退货的收入为每单15元,故实施上述行为违法所得为10740元。
综上,当事人为实现品牌方商品控价目的,通过“后羿采集器”、“电商采集系统”软件获取平台内价格不符合品牌方要求的商品和店铺等数据,利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批量购买商品并退货的技术手段对网络购物平台内的相关店铺进行控价,侵害了网络购物平台内店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购物平台的经营秩序。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对此,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黄山征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等。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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