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通过了初审复审、笔试面试,结果被告知专业与公告列明的专业要求不符,直接取消考察资格。”近日,首都医科大学2026届博士毕业生张同学向津云新闻记者反映,今年3月,她报名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此后她依次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却在考察环节因博士专业代码不在岗位列明的专业目录中被取消资格。
张同学对此难以接受:“从资格初审到面试,前面每一轮审查都没有问题,为什么到最后才说不行?”她援引相关文件表达质疑,认为对相近专业应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进行实质审查。
今年3月,首都医科大学2026届博士毕业生张同学报名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考营养与健康所临床营养科研岗。
她报考的岗位,专业要求之一是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她的博士专业为“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1002Z7)”,是首都医科大学在临床医学(1002)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不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的统一代码中。
张同学介绍,两个专业只是代码不同,课程设置并无二致。中西医结合最初是中医学下的一个分支,属于中医与西医的交叉学科,后来,首都医科大学、厦门大学等西医院校将其放在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培养,“中西医结合临床”由此出现了两种专业代码。而据她和同学的报考经验,这类情况一般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即可,并不影响报考和录取。
报名时,张同学按要求提交了学历学位材料、在校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成绩单上写有专业名称和全部所学课程,此后她成功报名,并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
然而,考察环节发生了意外,张同学被取消了资格,据她回忆,中国疾控中心人事处的工作人员看到她的专业代码是1002Z7,说肯定不行,后来,发给她的取消资格邮件中也写明了这一理由。人事处没有要求她补充材料,也没有对所学课程、研究方向做任何比对。
沟通中,张同学引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第七条与相关部门沟通。该条规定,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但不在参考目录的,资格审查部门应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进行审查,不得以专业不在目录为由不予通过。
张同学认为:“文件写的是‘留学归国等’,这个‘等’字,说明不只针对留学生。”她告诉记者,人事处起初答复会研究后给她回复,但此后再无主动联系,她主动追问时,对方才告知,这条只适用于留学生,不适用于她的情况。
张同学提供了与中国疾控中心人事处沟通的录音,录音显示,6月24日,人事处工作人员向她表示,该规定是针对留学归国人员的,不是针对国内毕业生的,“留学归国等”中的“等”字可能指联合培养人员。工作人员还向她解释,岗位对应的专业代码前期已经录入系统,如果专业代码不符,会无法录入系统。
然而,张同学不认可人事处的说法,她认为,第七条明明写的是“留学归国等”,这个“等”字为什么不能包括国内自设学科的学生?第七条规定要“结合课程、研究方向审查”,而招聘单位为什么不做审查,直接以专业代码不符取消她的资格?
更为关键的是,从3月份报名到5月份笔试、6月份面试,前后近三个月的时间,张同学为此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错过了其他的求职机会,她对记者表示,报名时成绩单等材料齐全,笔试、面试都没有异议,为什么到考察环节才说不行?
记者发现,8月26日,人社部官网发布该单位2026年拟聘用人员公示,营养与健康所另一岗位拟聘一名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而该专业同样不在岗位列明的目录中,张同学认为,国内自设学科学生没有获得同等对待。
张同学说,目前,该岗位公示已经结束,她的诉求不是直接拿到这个岗位,而是想要一个解释。
9月21日,中国疾控中心人事处工作人员通过媒体表示,张同学反映事项不实,具体已通过各种方式向其本人回复。
9月22日,津云新闻记者致电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于自设学科的性质,工作人员表示,学校的自设学科均经过教育部备案,多年来招生、培养工作正常进行。
对于自设学科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可能面临的专业代码不在招考目录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同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存在差异,资格审查以具体招录单位的规定为准,招生办无法给出明确统一的说法。
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9月,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26号(教育类31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明确指出,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较快,不同高校之间存在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等情形,招录机关设置职位条件、开展资格审查,不能仅看专业名称,还应审核具体包含的课程;公务员招录专业条件宜按类别划分,资格审查从宽掌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宜宽不宜细。
来源:津云(记者 郭强)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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