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湖北对供地率低于50%的县市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强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介绍,供地率即已供土地占征收土地总数的比率,供地率越高,一般表明土地利用效率越大,闲置土地越少,是一个较好衡量地方政府国土利用水平的指标。湖北今年开始把供地率作为审批建设用地的一项硬性要求,县市一级如果供地率低于50%,新申报建设用地将不予审批。

2012年湖北在对全省2007—2011年间闲置低效用地进行清理中发现,全省范围内有56万亩批而未供的土地,供地率61%,居全国第18位、中部六省第3位,其中武汉、襄阳、黄石、宜昌、咸宁、黄冈等地“批而未供”土地规模居全省前列。

业内人士分析,当前供地率低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当前“批供”分离的土地审批体制容易造成“批而未供”现象;另一方面土地批后监管薄弱,完整的批后监管体系尚未形成,也会带来供地率低的问题。湖北探索将供地与批地对接起来,可对地方政府加快土地高效利用形成压力,从而减少恶性囤地、惜售抬价等问题,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实现资源集约利用。

据了解,湖北2007—2011年共批准建设用地144万亩,实际已供应土地88万亩。(记者 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