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9月4日独家报道 14000平米多功能广场,50%绿化率,这则曾在1999年吸引许多买下东方花园一期的广告让业主悔恨不已。

据东方花园一期业主介刘先生绍,10多年前自己高价买下的东方花园一期公寓。当前,开发商金沪房产“强制”收回其当年承诺给广大业主的绿地休闲区,并计划在这14000平米的休闲区建造东方花园4期。

业内人士认为,金沪房产不遵守广告承诺的做法属于虚假宣传。其次,金沪房产当前变公共绿地为“御用工地”的行为属于变相囤地。

有意思的是,2008年上海房地局前副局长殷国元贪污案结案时,金沪房地产恰好为殷国元涉案公司惠格置业的出资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虚假宣传 金沪房产未经批准强拆小区公共设施

1999年,李先生以高出周边20%的价格买下了东方花园一期的一套公寓,当时金沪在新民晚报等媒体上登载了许多宣传东方花园1期的广告。所有的广告和金沪房产的售楼宣传资料上都表明:东方花园一期绿化率达50%,有14000平方米的绿化和广场休闲区。

公开资料显示,位于七莘路2288号的东方花园系上海金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东方花园占地22公顷,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开发,一期项目1999年便开始对外出售。

“当时东方花园一期是分为两个部分的,由横沥港桥为界限分为两个区域,桥西侧是绿化休闲区,有广场、篮球场、医务室、老年康乐活动室等,桥东侧是我们的住宅区。当时对这样的绿化率非常满意,没考虑太多其他的,就签了合同”。

然而,最吸引李先生买房的绿化率给他日后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麻烦,甚至是被不明人士恐吓。

李先生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小区里闯进来一群五大三粗不明身份的人士,在桥西休闲区的房屋和设备上全部有红油漆写上“拆”字。除大字“拆”之外,一则已经落款的“强拆令”正文被贴在小区的公共设施上。随后,李先生及小区的其他业主准备就开发商的“无理”行为表示抗议。于是,小区里一些业主开始团结起来,在小区内挂上含有抵制金沪房产抢占桥西绿地等内容的横幅,没想到,不多久就被不明人士恐吓,要求其不准再参与此类事宜。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发布强拆令的正是东方花园1期的开发商金沪房产。强拆令上写着:为配合东方花园4期建设顺利进行,请临时住户在三天内搬出去,否则后果自负,落款为金沪房产,时间是2013年8月8日。

业主:金沪疑违规操作土地

东方花园彭先生告诉记者,金沪欲建的东方花园4期的场地正是桥西侧的绿地休闲区,而1999年售楼时,金沪亲口承诺桥西侧地块是小区的绿化配套和公共设施用地。

但记者在调查东方花园一期时发现,除了工商审核的广告上写明的休闲区和绿化率之外,金沪曾给予部分业主书面承诺,买东方花园一期可以享受14000平方米的休闲区,50%的绿化率。

按照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而金沪房产在东方花园一期上却进行了模糊处理。广告并没有说明1万4千平米土地的所属问题,也没说明使用权归谁,甚至,东方花园一期的有效的平面规划图和土地规划说明都没有让业主知晓。

即便没有“相关文件”,业主还是买下了“疑点重重”东方花园一期。为何会如此?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1999年中国商品房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来制约开发商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等行为。业主们对商品房这一较新的概念认识尚不充分,极容易被售楼员“忽悠”。

既然已经承诺是一期的用地,为何可以在14年之后,拆掉来造新的项目?而且,东方花园一期内已经建好老年活动中心等的公共设施,未经政府部门的批准,为何金沪可以私自强拆?

记者从某业主手中的文件获悉,2012年,金沪曾试图在东方花园一期休闲区新建住宅。但由于业主汤女士等就此事去相关部门上访,最后,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2012年9月对汤女士的上访作出回应,其发布了一份公告,称规土局尚未审批金沪房产在一期休闲区建造东方花园4期的规划。

由于规土局在东方花园4期建征问题求社会意见时遭到反对,金沪2012年的新建住宅计划“泡汤”。然而,金沪并没有因此放弃4期开发计划,今年8月便开始“强拆”,于是便有了上文那些不明身份的人士“强闯”小区。

开发商:微博“证据”过于模糊 不予电话回应

据业主彭先生介绍当前,东方花园一期小区占地面积约5万余平方米,桥西的休闲区约1.6万平方米,桥东的住宅占地约3.8万平方米。当时有业主提出在桥西侧添置一些办公室,立即遭到了金沪的反对。由此,彭先生等业主怀疑金沪在东方花园一期休闲区土地产权归属上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东方花园1999年对外出售的时候只拿到了桥东侧住宅区的土地使用权,桥西侧休闲区并没有拿到土地使用证。倘若此说法成立,那么金沪房产便属于无证销售,属于非法行为。

然而,金沪房产8月30日发在微博上的一份“澄清谣言”的文件证实了其对于一期休闲区地块的使用权。这份于2005年登记的房地产权证上,明确了金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对七宝镇640街坊9/1(当前桥西侧的绿化休闲区)地块70年的使用权。

既然有使用权,为何已经承诺给业主作为绿化和休闲区的地块还能进行第二次开发?其次,如果该地块原本就没有规划在东方花园一期的规划之内,为何1998年拿到了土地使用证后15年后才开始规划建新的住宅?

据记者测算,1999年到现在,该区域的房价上涨了10倍,而东方花园拿地的价格依然是10年前的价格,十年前拿地的成本造出的房子卖十年后的价格,无论怎么算,最大受益方皆是金沪房产。

一直想澄清自己“清白”的金沪房产,面对600余户业主的质疑和反对,2013年8月30日在微博上呈出了所谓的“证据”文件。记者在其微博上看到,最重要的土地规划文件,金沪房产呈出来的图片极其模糊,看不清文字说明,更有些连相关部门的印章也无法辨认。

记者在微博私信上留言给金沪房产,请其提供更清晰的土地规划和小区平面图等文件,没有得到金沪方面的回应。而记者多次拨通金沪房产的电话时,其相关人员却以领导在开会为由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其多次承诺稍后一定请媒体对接人给记者回复,但是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收到金沪房产的任何回应。

律师:监管缺失严重 开发商变绿化地为宅地屡禁不止

沪上某知名律师告诉记者,在当前相关渠道不能确认该地块规划用途的情况下,只能说明开发商金沪房产存在广告虚假宣传和违约。该律师也透露,公共用地转宅地的现象在上海并不罕见,包括东方花园在内的相应开发商,变绿化用地为住宅用地的做法,实际上屡禁不止。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告诉记者,东方花园一期的“强拆”事件,其手段实际上很简单。即通过“高绿化”吸引业主的购买。或许在开发初期并没有侵占绿地的动机。不排除随着该楼盘知名度的提升,以及整个上海房价的上涨,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该房地产企业动了歪脑筋。

“然而,在上海这个法治相对较好的城市,出现此种欺诈难免会让人瞠目。像金沪房产这一类明目张胆违约行为让业主感觉被欺骗。对于金沪而言,这是一种借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的变相囤地做法。”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曾试图在规土局查询东方花园一期的规划方案,结果遭到拒绝,但规土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东方花园一期的规划改过很多次了,不方便透露。

多次修改规划,金沪将如此大面积的绿地改为住宅,规土局又是如何审批的?本该承担监管责任的部门为何没有叫停?

在不能确定该地块所有规划方案之时,业内人士认为,社会经济发展太快,城市规划调整太快,给许多不良开发商打开了许多法律“缺口”,而他们跟法律禁区打擦边球,正规的司法途径并不能解决广大受害业主的问题,因此不少业主只能采取其他更为激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历史:上海房地局前副局长贪污案 金沪房产为涉案公司出资方

事实上,金沪房产早有“前科”。

早在2009年,有媒体曾报道过上海房地局前副局长殷国元贪污案,当年,检察机关指控殷国元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四项罪名。

此外,2003年9月,殷国元利用职权,帮助惠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得嘉定区黄渡镇曹安公路南侧、嘉松公路西侧的B1/B2两地块,面积共520亩。

而 工商资料显示,涉案公司惠格置业出资方名单就有金沪房产。

此外,金沪开发的东方花园二期和三期也多次被媒体曝出存在质量问题,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层高缩水等诸多问题。

其中,2005年,曾引广泛关注的沪上一起94名业主联合起诉开发商层高缩水的案子被告方就是金沪房产。

当年,东方花园二期层高未达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2.9米,实际净高为2.60米,为此被94名业主联合告上法庭。其后,东方花园二期被曝出更多的质量问题,如首层电梯大堂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为高级贴面砖,而仅为涂料粉刷;交付的商品房并非被告承诺的双层玻璃;一楼大堂进户总门并非是合同约定的钢质结构,仅为玻璃门;交付存在凹阳台的住宅不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多算业主近6平方米面积等诸多问题。

在东方花园三期,金沪房产卖方的时候承诺买到房就可以入读明强小学(本部),最后却成为空口承诺。

值得一提的是,比起东方花园二期和三期,东方花园一期的业主当前更为无奈,开发商不放弃强拆的命令,也不愿意与业主协商。

“我们只希望金沪遵守承诺,住了15年的小区,用了15年的绿地休闲区,我们希望它能变回原来的样子。”

版权申明:此文版权为http://sh.house.163.com/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