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家中介一套房源 买二手房签“看房协议”要谨慎

齐鲁网4月25日讯 (淄博台 齐苒苒 孙阳)淄博市民刘先生近期想买一套学区房,没想到通过两个中介公司竟然看中了同一套房。看房之后,刘先生和其中一家中介签了《看房协议》,但没想到却引来了麻烦。

最近,张店的刘先生想买一套学区房,没想到一到楼下刘先生才发现,这套房子他们之前看过。市民刘先生称:“孩子快上一年级了,打算给孩子买一套学区房。之前看了好多次房子了,老婆从网上搜,说哪里有个房子,然后我就去了,去了以后一看,这个房子以前看过。”

看完房之后,刘先生顺手签了《看房协议》,可当他要买这套房子的时候,第二家房屋中介不乐意了。刘先生:“第一个房介领着去看的,要买这个房子肯定也走第一个的手续。第二个房屋中介就打电话问说,你是不是订房子了,他就说你跟我们签合同了,就得从这边走,说不从这边走买这个房子过了户之后,我会起诉你。到时候每天会有人去拜访你,你也住不安稳。”刘先生说。

由于担心中介再来威胁,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困扰,现在他已经通过110报警。

记者在淄博几家房屋中介了解到,大多中介提供的《看房协议》的内容都大同小异,其中有一条标明了:“看房者不得私下与中介曾介绍的房主进行本委托事项的交易,违者看房者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违约金。”不过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少有中介深究这份协议的法律效力。

中介公司员工曹先生:“这个书面文件只能证明我们业务员带你看过房子,他说必须从这里过户走手续这些,强加的这个协议是无效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看房协议》对他们而言更多的是对业务员的一种考核而不是对客户的约束。那么刘先生签订的那份《看房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梁立营律师解释:“如果看房者与中介公司签订了看房约定,买方和卖方私下沟通躲避中介费用,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购买方责任。再一点就是看卖方有没有委托中介公司给他代售房产,如果已经登出了广告出售房屋,没有针对一个中介给他出售房产,卖方有权利和买方进行交易,买方无需承担责任,主要看卖方是不是要求独家出售,这是最重要的。”

记者了解到,刘先生看中的房子在多家中介都有登记,不属于独家房源,因此刘先生可以选择自己中意的房产中介购买房屋。尽管如此,记者还是想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协议时一定要仔细询问、阅读协议合同内容,不要轻易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