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达公开回应受贿案 涉案员工系万达商业发起人

今天,万达官网发布《关于对冷传金、韩玉秋处分的决定》,低调回应了上述两名员工牵涉原大连市市委常委金程受贿案一事,将其定性为员工“擅自挪用公司资金行贿”的个人行为,还以员工行为“未向集团财务中心报告”为由婉转撇清了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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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免职以外,网易财经注意到处分结果包括“暂时冻结二人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权,停发二人股权分红”。其中提到的万达商业自2016年9月20日从港股私有化退市后,目前正值A股IPO的关键时期,已于去年底提交招股书。

网易财经查询证监会披露的万达商业招股书发现,涉案员工冷传金系万达商业的发起人之一,其持股份1200万股,占总股本0.333%。按照9月20日万达商业在港交所的退市时的市值2376.8亿港元计算,冷传金所持的股份市值近7.91亿港元,有分析指出,万达商业因港股估值低而回归A股,届时整体市值将翻倍,冷传金身家也有望随之水涨船高破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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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万达商业发起人包括万达集团、建银国际、大中太平、泛海投资、华控基金、巨人投资、北京五谷丰及秦川大地8家法人和42名自然人,冷传金的持股数量排在法人股东和14位自然人股东之后。另一位涉案员工韩玉秋不在发起人名单中。

今日万达官网发布的《关于对冷传金、韩玉秋处分的决定》,称集团从媒体报道得知,时任万达商业大连公司总经理冷传金和财务副总韩玉秋曾于2008年、2009年两次擅自挪用公司资金30万元行贿时任大连市西岗区原区长、区委书记金程,为此决定对上述二人做出免职、冻结股权、停发分红等一系列处罚决定。

这份公开决定中,万达撇清了公司责任,将受贿案定性为员工“擅自挪用资金行贿”的个人行为,原文措辞是:“冷传金严重违反集团财务规定,擅自挪用公司资金行贿,此事给集团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负有主要责任。 集团历来实行财务垂直管理,韩玉秋作为财务副总在未向集团财务中心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配合冷传金挪用公司资金,负有直接责任。”

对于上述二人的行为,万达决定,免去冷传金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师职务,解除劳动合同;鉴于韩玉秋已经退休,不追加行政处分;集团董事会决定暂时冻结二人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权,停发二人股权分红;责成集团审计中心立刻赶赴大连公司,对冷、韩二人及大连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作进一步处分决定。

据新华网27日报道,30余家地产公司向一名原大连官员金程行贿,其中包括知名企业大连万达,法院查明其向金程行贿30万元,而金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大连万达在企业转制、经营发展等方面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