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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所钰言

今天是“双十一”,大家都恨不得把囤一年的购物车清空。但你可能从没想过,今天上网淘一套房子。房子为什么就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被“淘”呢?

其实,从前年开始,就有不少电商平台杀入房地产销售市场,也有一些传统房地产销售转型为电商平台。电商公司掌握大量客户资源,为开发商带来了客户,开发商在业绩压力之下,也乐于将一部分利润回馈给电商。但在操作过程中,电商平台往往先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用,交易完成后再向开发商收取销售利润。房屋交易过程本身比较复杂,交易时间也比较长,一旦交易出现问题,购房者维权就非常麻烦。经常会有这种情况出现:有购房者要退房,开发商同意退,但购房者已缴纳的电商款却拿不回来了,因为电商款已经落到了第三方的口袋中。

而购房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再加上电商平台扩张过快,造成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加剧。眼下,一些垂直电商平台交易佣金已跌破1%(正常的行业水平为2%~3%),如此一来,销售人员会想办法从其他方面去赚钱,比如吃差价。

针对这些问题,10月4日佛山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惩违规销售行为的通知》,主管部门明确指出:“属于房价外加收项目的一律禁止。”也就是说,所谓团购金、电商款等都属违规行为。所以,电商必须要解决收款模式、强调诚信经营,才能有长足、健康的发展。

电商模式只是房地产销售的部分环节触网的一种尝试,并不能代表房地产业的真正互联网化。对于房子这样动辄几百万的资产,想必很多人都不会冒着“剁手”的危险,随随便便地在网上下单吧。所以,这场双十一的盛宴,地产行业其实很难分到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