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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鹏)顺德去年出台的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达600万元的购房补贴为前所未有的突破性力度。目前,顺德已启动2017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安居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将截至6月30日17时前,本期申报只受理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货币补贴,不含人才公寓等实物配置。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请注意及时申报,顺德的安居补贴惠及面相当广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能享受每人每月1200元的租房补贴,并且可以累计申请2年。

申报对象:

获新版德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根据顺德区发布的通知,安居补贴的申请对象为经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高层次人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获颁2016年9月起发出的新版“德才卡”;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顺德无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顺德区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在顺德区未转让或赠与过住房。

流程方面,申请人可通过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网站(www.sdrc.gov.cn)申报,提交有关资料,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将对网上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租房补贴:家庭为单位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中,安居政策包括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本期人才安居申报则只受理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的申请。

同时,人才安居申报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夫妻双方都属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层次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申请。

根据顺德区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共分为六类人才,而租房补贴政策覆盖所有这六个层次。申请人属于以企业纳税额及个人工资薪金为标准确认人才等级的,仅限于2016年8月18日起引进顺德的人才;申请人属于第六类人才的,仅限于2016年1月1日起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

安居补贴和优惠不叠加

根据申领指南,申请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均不可以与顺德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免租人才公寓政策及其他住房优惠政策重复享受。

正在享受租房补贴的,欲申领购房补贴时,在购房补贴申请通过的当月起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并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

各类人才安居补贴标准

租房补贴:

一类、二类:每人每月分别6000元、5000元,未规定累计期限;

三类、四类、五类:每人每月分别4000元、3000元、2000元,最多可以累计申请3年;

六类:每人每月1200元,最多可以累计申请2年。

购房补贴:

一类、二类:分别享受购房款100%、90%,最高不超过600万元、300万元购房补贴;

三类、四类、五类:分别享受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需符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顺德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顺德首次购房”)

购房补贴:分10期发放

购房补贴方面,夫妻双方都属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层次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申请。

申请人申请购房补贴的住房必须是自《顺德区人才安居管理办法》颁发之日起在顺德购置的。同时,人才在顺德工作并享受人才安居政策期间级别提升的,可按新的级别再次申请,新标准享受时限扣除原级别已享受的金额。

购房补贴同样是发放到人才德才卡当中,将分10期发放,每期各发补贴总额的1/10,每年发放两期。需要注意的是,领取购房补贴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移。

顺德对高层次人才的购房补贴覆盖的是前五类人才。其中,购房补贴申请人属于以企业纳税额及个人工资薪金为标准确认人才等级的,仅限于2016年8月18日起引进顺德的人才。申请人属于第五类人才的,仅限于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