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8月21日原创报道 作为业主的“发声器”,业主大会在业主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所承担的沟通作用极其重要。

对此,深圳蛇口半岛城邦花园一、二期的业主更是深有体会。根据网易房产了解的情况,自半岛城邦花园一期2006年12月31日入伙至今,小区业主大会的组建屡屡受阻,拖延十年之久,让小区业主叫苦连天。2017年,来自半岛城邦三期9名业主的一纸申请,更是给一、二期业主的首次业主大会再添阻力。

业主大会拖延十年未成立 三期购房者来搅局?

据网易房产记者了解,半岛城邦项目一期在2006年12月31日入伙,二期在2009年12月31日入伙,一二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在2013年5月成立,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筹备中止,首次业主大会更是拖延至今尚未举办。

2017年6月20日,来自半岛城邦三期的九名业主向蛇口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将半岛城邦花园(三期)的业主大会成立工作并入半岛城邦花园(一期、二期)业主大会筹备工作。随后,蛇口街道办事处发布了《关于暂停半岛城邦花园(一期,二期)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的通告》。

正是这一通告,引发了一、二期业主的强烈不满。6月26日,半岛城邦一期、二期业主针对蛇口街道办《关于暂停半岛城邦花园(一期、二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通告》提交了首次申诉,随后,各栋业主选派代表,多批次前往街道办表示反对和愤怒。

7月7日,蛇口街道办收到了落款方为深圳市半岛城邦花园三期购房者的一纸声明,声明称反对半岛城邦花园三期并入半岛城邦花园(一期、二期)成立业主大会,并对提出并入一二期业主大会的9名三期业主提出质疑和异议。

7月11日,半岛城邦一二期业主联合向蛇口街道办发出《关于对蛇口街道办暂停半岛城邦一期、二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补充申诉》,该申诉从三期的交付使用情况、配套设施、宗地划分等方面提出质疑与异议,并表示坚决反对三期现在并入一期、二期成立(一期、二期、三期)业主大会。

“三期实际上并未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实质上也未交付使用,没有一家三期购房者实际入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所要求的实际入住(交付使用)超过半数的法定条件。现在申请者所持的交付依据是开发商设计取得的毛坯房交付依据,既不是销售承诺的装修房交付依据,更不是物管条例要求的“交付+使用”的依据。”申诉文件中指出了把三期业主并入一二期业主大会的不合理之处,“3.三期是单独规划的单一宗地,自成一体的配套设施,且户数已近一千六百余户,与一期、二期并不存在共用的主要配套设施设备,作为单独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更利于管理和小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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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咚咚找房)

业主质疑:三期9名业主为开发商工作人员

据了解,半岛城邦项目开发商为深圳半岛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为深圳市半岛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一期在2006年12月31日入伙,二期在2009年12月31日入伙,两期合计共有3042名业主。半岛城邦三期共有7栋住宅,总房源数为1074套,于2016年4月9日开盘,截止至发稿日期,三期并未有业主入住。

对此,一二期业主也在上文提及的补充申诉中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众所周知,开发商在三期销售时,其广告、样板房以及销售人员宣讲内容,都明确告知购房者:三期是精装修交房,且交付时间是2018年9月30日。但开发商为了规避装修质量带来的合同风险,将精装修交房销售合同拆分为毛坯房交房销售合同与精装修合同两个合同,装修合同甲方为购房者,乙方为开发商之前指定的装修单位,该装修单位实质上是开发商为此事而专门成立的,并设计一购房者收楼入伙委托书,委托装修单位代理收楼及入伙手续,装修合同及委托书既未在售楼处现场公示,也未在签约前告知购房者,近百页的合同资料使得购房者无法识别,绝大多数购房者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约的,至今,绝大多数三期购房者仍不知道曾签过装修合同和收楼委托书,也未收到过装修合同及委托书。开发商利用委托书让装修公司突击办理了毛坯房交付手续,并企图借此作为提出三期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交付使用法定条件。”

部分三期购房者也向网易房产证实,对于三期9名业主提出并入一二期业主大会的要求并不知情,不认为这9名业主能代表三期所有的购房者。“这九名三期业主的诉求并没有在广大业主群中做任何公示或通知。业委会是关系所有三期业主利益的大事,他们是否真的可以代表三期近1000户业主,我们从程序上和实质上均提出严重质疑。”

此外,一、二期业主也提出了对这9名业主身份的质疑。“首先,这9人同一时间一起去到街道办,合同资料全部在一起厚厚的一踏。在三期大群里一直不出声。在我们要求政府组织和他们协调会议时,又全部集体出现。出现时所有人分散坐,全程他们没有目光或者任何言语的交流,然后每个人反复强调他们只是代表他们自己个人。”一二期业主代表肖先生表示,在协调会议中,有业主认出三期9名购房者中,有两位是来自开发商公司的工作人员。

律师:以宗地红线及公共配套界定物业管理区域

来自信荣(深圳)房地产律师团队易玉成律师表示,按照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设一个业委会,“一期二期三期分开,是不是应当划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之内?怎么来界定物业管理区域?一般来说,是以当时这个开发商审批的红线和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情况来界定。如果这一个小区在红线之内或者是虽然不是一个红线,但是共用配套设施,也有可能划到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据半岛城邦项目公开的项目资料中显示,半岛城邦一期开盘时间为2006年6月,二期开盘时间为2009年1月,三期开盘时间为2016年4月。对此,易玉成律师认为,。一期与三期的开发时间相差将近十年,一、二期和三期应该是不属于一个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要求把三期购房者加入到一、二期并统一成立业委会是不妥的。

截止至发稿时间,蛇口街道办及深圳市半岛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未对一、二期业主的申诉及质疑做出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