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阳发布限售新政 购买新建商品房3年内不得转让

观点地产网讯:9月23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对贵阳房地产市场提出限售的措施。

文件规定自2017年9月23日0时起,凡在贵阳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间为准。

文件还提出,贵阳将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统筹管理,销售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区(县、市)要停止供应土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正常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并加快供地节奏。

另外,贵阳亦将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贵阳外,重庆、杭州、南昌、西安、长沙等多个城市也在近日相继发布楼市调控新政。其中,重庆、南昌、南宁要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之后才被允许上市交易。而长沙亦将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上市交易时间,由原来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后调整为3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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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