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院发布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被开发商砸坏后认定危房强拆

本报记者 王峰 北京报道

谁拆了我的房子?如何进行司法维权?

长春市九台区王江超一家的房子被列为棚改对象,开发商为了获取不当利益砸坏了他们的房子,当地住建局却“顺水推舟”,认定为危房,要求他们“紧急避险”,然后强拆了房子。当地法院认定,住建局作出的紧急避险决定属于程序违法。

79岁的江苏泰州居民陆继尧古色古香的后花园突遭横祸,被非法强拆。负责动迁的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就在旁边围观,却拒绝承认强拆是其所为。最后,当地法院经过“大胆”而合理的推断,认定这次违法拆除就是街道办干的。

这两起案件入选了最高法院5月15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一名行政庭法官告诉记者,长期以来,征地拆迁被视为“天下第一难”,由于数量多,并且关乎社会稳定和被征收人权利保障,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审判的难点。

“期望通过发布上述案例,促使行政机关在城市化进程中秉持尽责担当的理念,依法行政,规制侵犯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成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最高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永维说。

征收拆迁是司法监督重点领域

2013年11月19日,长春市九台区住建局将王江超一家的房子列入了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范围。然而,由于双方对动迁事宜没有达成协议,征收与补偿迟迟没有进行。

到了2015年4月,王江超一家突遭横祸。生效司法文书中称,开发商为了获得不当利益陆续派人将其房屋砸坏。

此后,王江超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却申请对王江超一家的房屋进行鉴定,并认定为“D级危险”房屋。按照规定,危房认定应该由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申请。2015年4月23日,九台区住建局作出紧急避险决定,并在3天后进行了强拆。

“该案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紧急避险的决定是错误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拆迁。”王江超代理律师、吉林省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齐江涛告诉记者。

2016年3月,长春市中院终审认定紧急避险决定无效。“作出认定无效的判决后,王江超等人可以据此申请国家赔偿。”齐江涛说。

最高法院在遴选典型案例时,也看出此案是“借紧急避险为由行违法强拆之实”。“在行政执法活动尤其是不动产征收当中,程序违法是一种常见多发的违法形态。本案中,被告为了节省工期,对于已经启动征地程序的房屋,错误地采取危房鉴定和强制拆除的做法,刻意规避补偿程序,构成程序滥用,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说。

5月15日,最高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永维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征收拆迁类诉讼分别约为29000件、31000件及39000件,占当年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13%、14%和17%左右。

“这组数据说明,征收拆迁仍是社会矛盾的集中领域,仍是司法监督的重点领域。”黄永维说。

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

79岁的江苏泰兴居民陆继尧的房子也被列入了征收范围,征收理由是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受委托负责征收的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与陆继尧协商多次,但均未达成补偿协议。

双方拉锯之中,意外发生了。2015年12月9日,并不在征收范围内的陆继尧家的后花园被毁,没人能准确指认是谁指挥了这场强拆,但多名证人称,济川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旁围观,街道办人员也在法庭上自认。

法院进行了“大胆”而又合理的推断:陆继尧的后花园在济川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街道办又是陆继尧的动迁主体,且有人就在现场,“故从常理来看,被告难谓系单纯的目击而非参与”。

最终,法院认定街道办的拆除行为违法。“目前正在对此次拆除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以进行索赔。”陆继尧的代理律师、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宇告诉记者。

长期代理拆迁维权案件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介绍,在拆迁维权的诉讼当中,当事人首当其冲的问题是:谁拆了我的房子?如何来证明是政府拆了我的房子?这个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却在司法实践中成了维权的重要障碍。

“在行政执法不规范造成相对人举证困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宜简单以原告举证不力为由拒之门外,在此类案件中要格外关注诉权保护。”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说。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指出,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

国务院办公厅5月14日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当限制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也是清理重点之一。

“有的征收征用是为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的地方官员持有房地产项目干股,因而违法干预。要杜绝这些乱象,就要严格防止将公共利益扩大化,公平、合理认定什么是公共利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争取尽快出台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司法解释,明晰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统一裁判尺度。”最高法院行政庭审判长于泓5月15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