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岗查违攻坚再传捷报: 有望提前半年完成拆违处置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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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龙岗区在平湖街道组织召开历史遗留建筑拆除处置工作现场会。笔者获悉,随着一处7层历史遗留建筑被拆除,平湖街道一级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拆除处置工作正式全部完成,截至目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47处违法建筑,龙岗区已完成处置145处,有望在全市率先提前半年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拆除处置任务。

平湖“攻坚战”顺利收官

在昨天的现场会上,龙岗区区长戴斌宣布拆除行动开始,现场2台大型炮机马力全开,对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甘坑水库旁的一处7层历史遗留建筑进行强力拆除,拆除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面积约2200平方米。

据了解,当天拆除的历史遗留建筑,位于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平新北路98号,经营企业是深圳文宝文化产业股份公司,建筑物权属人为深圳市上木古股份合作公司。建设时间为1998年1月3日,占地面积为274.5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47.51平方米,部分建筑物压占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红线116.22平方米(共7层)。一经拆除,不但可以保护甘坑水库的生态环境,而且也能提升城市品质。

为保护好平湖的青山绿水,在前期工作中,平湖街道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对辖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历史遗留建筑进行了全面排查建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处置。经统计,平湖街道共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38宗。其中,23宗属于甘坑苗坑水库范围,分布在上木古、辅城坳社区;另外15宗属于雁田水库范围,分布在白坭坑、鹅公岭、良安田社区。这些建筑大多建设于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属于历史遗留建筑。平湖街道上下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处理工作。

将对剩余2处历史遗留建筑展开最后攻坚

在拆除现场,龙岗区相关负责人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拆除处置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动真格、出重拳、快行,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出现的任何违建坚决拆除,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关停,直至达标,要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要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部门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抓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特别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逐条细化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三要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回潮,各部门各街道要动态监测,长效管理,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确保管得住、管得好、不反弹、不回潮,以扎实的工作补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短板,促进龙岗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平湖街道圆满完成拆除任务是龙岗区今年以来全力推进一级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拆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缩影。据了解,今年以来,龙岗全区查违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作风建设提升年”“东进战略攻坚年”要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敢打硬仗、不断创新,查违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区拆除消化违法建筑近280万平方米,完成年初既定“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任务。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建整改工作,成立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处置验收小组,通过无人机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开展“天上飞、网上找、地上核”三位一体的验收工作。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龙岗区已完成处置145处,将对剩余2处历史遗留建筑展开最后攻坚,力争在全市率先提前半年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拆除处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