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从10月1日起,将先行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伴随着新政落地,究竟有哪些利好会影响到群众的钱袋子呢?

“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减税幅度明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基本费用(通常所说的“起征点”)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此外,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

因此10月1日后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大部分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减税幅度更为明显。

根据不同收入群体的减税情况表显示,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额8000元、1万元、2万元、5万元的人,税改后应纳税额分别为90元、290元、1590元、9090元,与月起征点3500元相比,对应的减税比例分别是73 .9%、61 .1%、49.0%、18.8%。

值得注意的是,因节假日原因,各单位在9月底依法发放的本应于10月份发放的工资,可以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为此,税务部门统一推广使用的扣缴客户端软件已提供了相应税款计算功能,但相应税款仍需在法定申报期内申报缴纳。

低税率档级距明显拉大 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

除了提高起征点外,10月1日起将适用新的税率表。本次工资、薪金所得的七档税率和以前一致,没有变化,但是税率级距有了明显的变化,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明显扩大,25%的税率级距有所缩小,而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税法还调整了生产经营所得各档税率,其中最高档35%税率的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都将从税改中受益。

“从前期对上海纳税人个人减税测算情况来看,广大纳税人都将充分感受到个税改革的红利,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减税幅度明显。”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兰敏表示。据测算,其中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约49%。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科科长许罗强说,公司有3000多人在广州缴纳个税,测算显示税率降低了、级距扩大了,九成员工都能享受到个税红利。“按我们公司的算法,我原来个税每个月1000元左右,调整后会降到400多元,下降了五成多。”

纳税服务更便捷更优化

自新个人所得税法公布以来,上海市税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全面广泛的税收宣传行动。

一方面,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政策辅导。浦东新区税务局先后走访了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员工人数多,代扣代缴工作量大,纳税金额大,税务部门主动辅导、答疑解惑;徐汇区税务局走访了区内大型劳务企业中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及时收集企业关切问题,回应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困难。

另一方面,对广大市民纳税人,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税收政策推送。利用上海税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及时推送政策热点,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同时,9月28日起,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上线12366智能咨询平台,通过“人工+智能”的纳税服务咨询,开展“靶向型”智能一体化个税改革宣传服务。

明年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将更大降负

新个税法最受关注的降负“红利”,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新个税法新设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在申报纳税时予以税前扣除,从而切实降低税负。

对纳税人而言,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考虑到了个体差异,更有利于精准减税。

“最大的感受是个税制度设计得更加‘人性化’了,特别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际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更加公平合理。”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龚淑贤说。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是一次全新尝试,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和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访中,不少企业财务人员希望国家能尽早出台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办法,便于企业做好工作调整。

本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抓紧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算账

过渡期内个税怎么算?

2018年10月1日-12月31日,是新个税法过渡期。在过渡期,工资、薪金所得税款怎么算?据税务部门介绍,10月1日后发放工资适用每月5000元的新标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税款。

举例如下(以下工资所得均指扣除“三险一金”):

●刘先生所得工资7000元,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适用税率3%

应缴税款:(7000元-5000元)×3%=60元

●李女士所得工资9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应缴税款:(9000元-5000元)×10%-210元=190元

●何先生所得工资18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应缴税款:(18000元-5000元)×20%-1410元=1190元

个体户可减多少税?

根据新个税法及相关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000元/月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2018年汇算清缴时,需分段计算,前9个月适用35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并适用原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后3个月适用5000元/月的新标准,并适用新税法经营所得税率表。

举例:某个体户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2018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税改前全年应纳税额为55250元(200000×35%-14750)。

税改后计算方法: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200000×35%-14750)×9/12=41437.5(元);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200000×20%-10500)×3/12=7375(元);

全年应纳税额= 41437 .5+ 7375=48812.5(元)。

因此,200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税改后比税改前纳税人减税6437 .5元,降幅12%。

链接

减税万亿红利将深度释放

我国新个税法首波红利昨日开始释放,10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将实现从3500元调至5000元,与此同时,3%、10%和20%三档税率级距也将扩大。业内指出,调高起征点和调整税率将释放减税效应,尤其是月薪两万元以下收入群体的减税效应更加明显。不仅仅是个税,近期伴随新一轮减税举措细则的密集落地,全年万亿红利将深度释放。

仅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就已近十次“点题”降低税费负担,减税成为“高频词”,尤其是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企业获得感更为明显,一大波新的减税利好正在逐步释放。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聚焦减税降费,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确定再推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全年再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50亿元。

新一轮减税细则正密集落地。9月27日,财政部发文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9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通知,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

作者: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