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倡导楼盘带精装修发售

东莞倡导楼盘带精装修发售2018年10月07日07:03有0人参与 0条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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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东莞一带装修出售的楼盘样板房

东莞阳光网讯 近日,市住建局下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户内装修的通知(东建质安〔2018〕226号)》(以下简称《通知》),倡导住宅工程全部装修完成后交付使用,并对住宅工程毛坯改装修或者装修改毛坯等情况做了明确规定,《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通知》发布后新办理施工许可的商品房工程应按《通知》要求执行。

《通知》提到,倡导住宅工程室内外装修一次到位,即全部装修完成后交付使用。并要求住宅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住宅工程的分部工程(含户内装修工程等)施工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

《通知》明确,住宅工程如果要变更装修设计,其工程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热工性能不得低于原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须由原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有关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相关报建手续。

根据《通知》,住宅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户内装修工程未完善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许可等手续的不得擅自开工,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现状须与报建图纸相一致。如果住宅工程原图纸为毛坯标准交楼,但在施工过程中变更为全装修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应在单元户内装修工程开工前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并完成户内装修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以及施工许可、监督注册(登记)等变更手续。如果住宅工程原报建为全装修交付使用,但在施工过程中变更为毛坯标准交楼的,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应及时完成补充合同和户内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审查以及施工许可、监督注册(登记)等变更手续,取消户内装修内容。

同时,鼓励住宅工程采用装配式结构,实行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安装协同施工,单元户内装修工程的中间验收可分段分楼层组织,但应提前完成该段(楼层)的主体分部验收。

另外,《通知》还规定,如果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完善施工合同及施工图审查手续而擅自开工,户内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以及验收交付现状不符合有关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后将签发相应监督文书责令改正,同时作为不良行为在东莞建设网或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进行公示,未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法提请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