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连发3宗土地挂牌公告,土地总面积69865.43㎡(约105亩),这也是自今年3月4日以来,时隔227天海口再次挂牌出让住宅用地!据公告显示,这3宗用地皆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用地,两宗位于龙岐村片区、一宗位于白沙坊棚户区,其中白沙坊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用地起始楼面价低至619元/建筑平方米。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8)第13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海口市龙岐村片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B14-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用地位于海口市龙岐村片区棚改B14-04地块,属于龙岐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用地,面积9168.48平方米(合13.75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2%),土地使用年期为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根据市规划委《关于龙岐村片区棚改B14-04、B19-04地块回迁商品房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修改函》(海规函〔2018〕2666号),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2%),容积率≤5.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本宗土地内应配建以下配套设施:

(1)配建文化活动站一处,建筑面积2388.68平方米;

(2)配建社区卫生站一处,建筑面积504.50平方米。

土地竞得人应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进行上述配建设施建设,建设竣工验收通过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并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他规划控制条件按照海规函〔2018〕2666号文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符合下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1、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开发或施工过的房建工程项目获得过鲁班奖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质量奖项,本次挂牌出让文件的“关联公司”仅指通过股权参与的控股、持股公司;

3、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需具备本次招拍挂规定的上述施工资质条件,并依法组织施工,不得挂靠或以任何形式变相挂靠,也不得将除法律允许分包之外的项目分包给他人;

4、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楼面地价1231元/建筑平方米,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5600万元人民币。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9:00至2018年11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8年11月15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土地成交价的10%。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2、2018年10月12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关于龙岐村B14-04地块具备供地条件的说明》,该宗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抵押无查封、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

3、本宗土地带项目回迁商品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建设(规划批准的回迁商品房建筑设计具体方案咨询电话:68703002,杨先生);

4、本项目回迁商品房及商铺回购限定价格:本项目回迁商品房的回购限定价格为6248元/平方米,商业建筑的回购限定价格按照《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供龙岐村棚改片区回迁商品房B14-04地块土地出让补充条件的函》(海棚联办策〔2018〕32号)的相关要求确定;

5、该项目住宅套内装修的材料达到优质等级,装修综合费用不低于600元/平方米;

6、销售对象:本项目所有的住宅、商业用房,均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组织特定回迁人按限定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名单和购买条件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提供。有剩余房源的,由辖区政府或相关指定部门和单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供龙岐村棚改片区回迁商品房B14-04地块土地出让补充条件的函》(海棚联办策〔2018〕32号)确定的回购价格回购;

7、停车位销售要求:有独立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各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地下停车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约定,最高价不超过13.64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8、该地块项目建设周期为30个月,以取得本项目《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建设周期需延长的,由竞得人报市棚改部门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若不能按期竣工交付,超出的回迁过渡安置费用全部由企业竞得人全额支付。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9、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0、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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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8)第14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海口市龙岐村片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B19-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用地位于海口市龙岐村片区棚改B19-04地块,属于龙岐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用地,面积29223.83平方米(合43.8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65%),土地使用年期为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根据市规划委《关于龙岐村片区棚改B14-04、B19-04地块回迁商品房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修改函》(海规函〔2018〕2666号),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65%),容积率≤5.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本宗土地内应配建以下配套设施:

1.配建文化活动站一处,建筑面积≥1537.82平方米。

2.配建街道办事处一处,建筑面积≥1010.91平方米。

3.配建龙岐居委会一处,建筑面积≥1274.44平方米。

4.配建养老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1367.40平方米。

5.配建幼儿园一处,建筑面积≥5005.05平方米。

土地竞得人应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进行上述配件设施建设,建设竣工验收通过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并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他规划控制条件按照海规函〔2018〕2666号文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符合下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1、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开发或施工过的房建工程项目获得过鲁班奖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质量奖项,本次挂牌出让文件的“关联公司”仅指通过股权参与的控股、持股公司;

3、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需具备本次招拍挂规定的上述施工资质条件,并依法组织施工,不得挂靠或以任何形式变相挂靠,也不得将除法律允许分包之外的项目分包给他人;

4、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楼面地价1148元/建筑平方米,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18500万元人民币。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9:00至2018年11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8年11月15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土地成交价的10%。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2、2018年10月12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关于龙岐村B19-04地块具备供地条件的说明》,该宗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抵押无查封、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

3、本宗土地带项目回迁商品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建设(规划批准的回迁商品房建筑设计具体方案咨询电话:68703002,杨先生);

4、本项目回迁商品房及商铺回购限定价格:本项目回迁商品房的回购限定价格为6248元/平方米,商业建筑的回购限定价格按照《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供龙岐村棚改片区回迁商品房B19-04地块土地出让补充条件的函》(海棚联办策〔2018〕33号)的相关要求确定;

5、该项目住宅套内装修的材料达到优质等级,装修综合费用600元/平方米标准;

6、销售对象:项目所有的住宅、商业用房,均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组织特定回迁人按限定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名单和购买条件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提供。有剩余房源的,由辖区政府或相关指定部门和单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供龙岐村棚改片区回迁商品房B19-04地块土地出让补充条件的函》(海棚联办策〔2018〕33号)确定的回购价格回购;

7、停车位销售要求:有独立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各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地下停车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约定,最高价不超过13.64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8、该地块项目建设周期为30个月,以取得本项目《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建设周期需延长的,由竞得人报市棚改部门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若不能按期竣工交付,超出的回迁过渡安置费用全部由企业竞得人全额支付。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9、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0、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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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8)第15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白沙坊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A02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用地位于海口市滨江西路西侧、属于白沙坊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用地A0208地块,面积31473.12平方米(合47.2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含商业用地占计容总建设面积比例≤10%),计容建筑总面积180127.49平方米,城镇住宅使用年期为70年,商业使用年期为40年。根据市规划委《关于白沙坊片区棚改回迁商品房A0208地块规划条件函》(海规函〔2018〕2574号),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面积比例占计容总建设面积≤10%),容积率≤5.7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本宗土地内应配建以下配套设施:

1、配建一座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

2、配建一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3、配建一座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4、配建首层商业建筑面积中的1800平方米。

土地竞得人应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进行上述配件设施建设,建设竣工验收通过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并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他规划控制条件按照(海规函〔2018〕2574号)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符合下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1、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开发或施工过的房建工程项目获得过鲁班奖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质量奖项;

本次挂牌出让文件的“关联公司”仅指通过股权参与的控股、持股公司;

3、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需具备本次招拍挂规定的上述施工资质条件,并依法组织施工,不得挂靠或以任何形式变相挂靠,也不得将除法律允许分包之外的项目分包给他人;

4、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本次挂牌地块楼面地价起始价为619元/建筑平方米,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11000万元人民币。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9:00至2018年11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8年11月15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土地成交价的10%。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2、2018年10月12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关于白沙坊A0208地块宗地具备供地条件的说明》,该宗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尝、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抵押无查封,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

3、本宗土地带项目回迁商品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建设(规划批准的回迁商品房建筑设计具体方案咨询电话:68703002,杨先生);

4、该地块项目建设周期为30个月,以取得本项目《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建设周期需延长的,由竞得人报市棚改部门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若不能按期竣工交付,超出的回迁过渡安置费用全部由企业竞得人全额支付。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5、本项目回迁商品房及商铺回购限定价格本项目回迁商品房的回购限定价格为5632元/平方米,商业建筑的回购限定价格按照《海口市房屋征收局关于白沙坊棚改片区回迁房二期A0208地块有关配建条件的函》(海征计函〔2018〕3号)的相关要求确定;

6、该项目住宅套内装修的材料达到优质等级,装修综合费用不低于600元/平方米;

7、商品房销售对象:本项目所有的住宅、商业用房,均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组织特定回迁人按限定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名单和购买条件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提供。有剩余房源的,由辖区政府或相关指定部门和单位按《海口市房屋征收局关于白沙坊棚改片区回迁房二期A0208地块有关配建条件的函》(海征计函〔2018〕3号)的确定的回购价格回购;

8、停车位销售要求有独立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各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地下停车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约定,最高价不超过12.29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9、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0、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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