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业主单车停楼下不翼而飞 物业擅自清走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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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的单车此前锁在架空层的单车桩上,因“看起来破旧”被物业清理。

近日,家住南山的黄女士向记者报料称,她停放在自家小区楼下的单车不翼而飞了,一打听才知道,小区管理处近日对小区内破旧单车进行了一次大清理,较破旧的单车都被统一清走进行报废处理了。而黄女士对此却浑然不知。

记者来到黄女士所居住的星海名城小区,这里每栋楼下的架空层都停有单车。黄女士称,她的单车此前就一直停放在楼下架空层。本月8日她还查看过,可15日就发现单车不见了。询问物业才得知,大约在11月11日,物业公司开展了对小区破旧单车的大清理行动。清理出的单车已统一运走报废处理了。

黄女士对物业的做法提出了质疑:“架空层有物业公司安装的单车停车桩。业主的单车有权停放在此。且物业清理前也没有贴出通知,就自作主张把单车运走了,岂有此理!”

对此,记者采访了星海名城小区午越物业公司管理处一位负责人陈先生,他告诉记者,清理行动是11月9日陆续展开的。“因为小区有很多损坏的、不能骑的单车占用架空层,我们决定彻底清理。”陈先生表示,物业公司清理前曾在每栋楼电梯口张贴了有关清理小区破旧车辆的通知,并在管理处与业主的微信群里发了通知。但是,可能不是所有业主都在该群里。

对此,黄女士表示自己没加过所谓的业主微信群,也没有看到电梯口张贴过相关通知。记者在小区十多栋楼走访,未看到相关通知,随机询问居民,也没有人称看到过通知。

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是如何分辨车辆是否废弃的?陈先生称是按照单车破旧程度,凭借经验判断的。他说,目前已与业主协商好补偿方案。

律师说法

未经业主授权不应清理其物品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兰,她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黄女士是否放弃自行车的所有权?若黄女士未放弃所有权,则自行车不是无主物,除黄女士或其授权的人外其他人不得处分。当物业公司在行使其管理职能时,可以将自行车清理到合规的地点,若是要处分自行车则应取得黄女士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