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省发改委从优化营商环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支持外商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提出10项具体举措建议。
一是抓紧出台《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纲要》。为外资企业开办、项目落地、纳税便利、争端解决等提供服务;每年一季度对纲要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每年7月1日出台新版《行动纲要》,不断深入推进海南营商环境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
二是率先出台海南自贸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服务指南》。简化外资备案程序,对外资项目推行“极简审批”,备案权限全部下放到一线。近日将按“能放尽放、能简尽简”原则,备案时间将从3个工作日减至1个工作日,为外资项目落地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三是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2018年版自贸区外商投资45条负面清单,除24个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资源等领域禁止外商投资外,21个对外商投资有条件(如股比)放开的领域,执行准入特别管理。负面清单以外对外资全面放开。根据开放需要继续研究海南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四是为外资落地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2018年版自贸区负面清单中,21个领域对外商有条件开放已经放开,但银行、保险、采矿、水上运输业等领域对外资准入仍受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限制,省发改委将推动主管部门对口争取,率先在我省放开,为外资落地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
五是定期向外资企业发布项目清单。向外推介项目,外资企业(包括台资企业)与国内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六是帮助外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外资企业债券融资培训,符合条件外资企业在境内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用于海南项目建设,给予绿色通道支持;支持资信好、偿债券能力强的外资企业到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七是同等优先支持外资重点项目。只要符合重点项目条件,外资项目同等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从规划、用地等方面支持项目建设。
八是统筹推进全省“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海南岛进出岛“海陆空”通道问题,加快推进“湛海”高铁项目、三亚新机场和“洋浦—海口组合港”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港建设;推进岛内铁路网、环岛旅游公路、海岛型水网、江东新区、海口地铁等项目建设,为外资项目提供要素保障。
九是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设备进口给予绿色确认通道。只要是鼓励类外资项目和《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内的项目,申请《国家鼓励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将给予绿色通道。外资企业凭借《确认书》办理自用设备免征进口税。2018年,在省发改委的争取下,康宁(海南)光通讯有限公司等企业获得约300万美元的设备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吸引外商投资的好范例。
十是为外资企业提供信用支持。内外资一视同仁,做好信息归集、应用,激励守信、信用良好的外资企业在融资信贷、行政审批等各方面获得便利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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