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玲说法|反转!被指违反义务教育法 螺岭外国语学位房告示连夜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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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23时15分,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官网发布取消此前告示的页面截图

房子面积太小,不能申请学位?12月4日18时40分,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出了一份关于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引发网友热议。有律师明确表示,此告示已经违法,是无效规定,如学校强制推行,家长可向教育局投诉要求学校改正;如教育局不履行监管职责可提起行政诉讼。

12月5日夜间23时15分,螺岭外国语学校紧急在官网宣布,取消两天前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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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12月4日的告示页面截图

螺岭外国语学校12月4日的告示提到,近年该校地段生源持续增加,学校学位已到极限。为了优先保障学校地段内实际购房居住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挤占地段生学位,人为造成不公平和学位紧张局面,从2019年开始,对申请该校学位的房产补充要求如下:

(1)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且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更大面积住宅类商品房。

(2)住房面积大于30㎡ 且小于或等于5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且未被锁定。

(3)住房面积大于5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未被锁定。

(4)以上所述的购房年限,均以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

学校将通过社区网格系统记录和家访等形式对是否在申请房产实际居住进行核实。

告示引爆各种质疑,有网友表示刚下定金要买该学区的房,这下到底买还是不买犹豫了。还有中介蹭热点,迅速推出其他学校的学位房。

记者整理了网上对螺岭外国语学校学位房的质疑,大致如下:这个条件是否“嫌贫爱富”,是否是赤裸裸的歧视?对买不起大房子又想让孩子上好学校的普通家庭来说是否显失公平? 义务教育法有没有对住房面积做出具体的规定,如果没有,如何要保障学生的入学权利?学校自己制定学位房条件,合适吗?此举是否会加剧学位房的价格上涨?其他区学校是否会跟进?

有媒体整理了学区对应楼盘,30㎡以下的小区主要有东门168、京基御景印象、缤纷时代家园、名都大厦等,其中东门168甚至还有19㎡以下的户型。

30-50㎡受影响最大的小区,主要是金城华庭、汇锦名园、京基东方颐园、海珑华苑、华隆园等小区。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茂荣在微信朋友圈对此事进行点评: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12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并没有就就近居住房屋面积做出规定。

张茂荣律师明确指出,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就30-50平米以下住房做出各种限制申请学位规定,本质是超越法律,限制了家庭住房在小于50平米以下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受教育的权利,属于违法无效规定。

对于明显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家长怎么办?张茂荣律师告诉记者:“如学校强制推进,家长可以向教育局投诉,请求教育局依法责令其改正,教育局不履行监管职责或者认为学校做法正确的,可以对教育局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5月深圳翠园中学东晓校区也曾出现过类似规定,即“50平米以下房产须实际居住或家庭唯一住房”后又删除。

12月5日23时15分,螺岭外国语学校官网发布最新告示,称根据罗湖教育局的意见,取消原先发布的《有关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

附录:

根据罗湖区教育局官网显示,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学区划分对应楼盘有:名都大厦、华丽西村、环岛丽园,汇锦名园、金城华庭、金盾花园、锦绣大厦、农机大院、轻工大厦3栋、4栋、工行宿舍:一品雅园东门168 、翠华巷、翠园街(中兴路以北)、登高村 、东郊街 、缤纷时代家园、东方大厦 、万达丰大厦 、东升街 东升街1、2巷、东园坊 、花园坊、京基东方华都、华隆园 、景阳西 、聚龙大厦 、黎明大院、名都大厦、竹边新村、名文阁 、名阳阁、赛龙大院、文锦中路2069号、物资大院、东方颐园、玉兰坊 、园丁大厦,,中兴路(双号)、长勘宿舍、凤凰印象,,福德花园、海珑华苑 、华裕花园、深勘宿舍,,深港花园,,凤凰街1号, 14号、39号56号 58号、凤凰路182号、188号,海丽大厦、华丽花园、华丽路1011号、1031号、1013号、1039号、1049号等……

作者: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