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一直是个话题,别人黄浦区的房屋,可能和别人家的孩子一样是你羡慕的对象。但是!!!别人家也有别人家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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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黄浦区的郦女士,全家共有姐弟五人。郦女士是老大,二弟已去世,去年父亲去世后,郦女士和二弟的儿子(侄子)都想当父亲名下这套黄浦老房子的承租人。为此姑侄闹得不可开交好似仇人,侄子甚至把姑姑连人带门扔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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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底是谁应该来做这个承租人呢?郦女士表示自己做承租人那是毋庸置疑的!这房子是自己出资所买,自己是这个房子的实际居住人,父母后来将二弟一家落户到这,二弟一家是空挂户口。但是侄子却另有一套完全不一样的说辞,他说这房子是他父母出资所买。爷爷偏向姑姑郦女士,瞒着大家偷偷将郦女士的户口迁了进去。而郦女士的小弟小妹则都认可侄子的说法,认为房子是侄子一家的。二哥去世、二嫂患重病家庭困难,新承租人应是二嫂或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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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争斗不断,郦女士决定诉讼,可没成想对于确定承租人的官司,物业公司不先行指定承租人,法院就无法立案。可郦女士向物业递交申请都一年了,物业却迟迟没有指定新承租人。为此居委会召开多次调解会,结果双方要么不来参加调解,要么来了就是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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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的一再要求下,物业表示可指定郦女士为承租人,但前提是郦女士写下承诺书承认侄子也享有居住权。可根据法律,物业只能指定承租人,没有权力指定居住权,因此郦女士拒绝写下承诺书。郦女士表示物业一直偏袒侄子,无奈之下郦女士选择向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投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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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对郦女士的投诉做出书面答复,要求物业重新指定承租人。身心疲惫的郦女士坦言,为了指定承租人后打官司,从2017年末折腾到现在,一年多了,她不知道物业公司还要多久才能指定,自己为什么连打官司的权利都没有。

作者:郭骥 陈敏佳